在公司的小世界裡,上班族常會遇到「絕對不想交往的同事」,看了就討厭,內心覺得「一輩子不想跟他發生關係」。
這跟年紀有關,年輕時世界狹窄,看到不順眼的傢伙就渾身不舒服,覺得「天下怎麼會有這麼爛的人!」「未免太混蛋了!」尤其討厭的都是歐吉桑,外加增齡臭及鼻毛、耳毛等,全身散發出令人難以忍受的氣味。這或許是年輕的證明,等視野拓寬就會發現世間什麼樣的人都有,自己曾討厭到極點的人其實不算什麼。
我也曾有過這樣的經驗,朋友說:「那是不巧在妳面前出現的小惡,真正大惡的每天都高枕無憂呢!」我才發現自己幾乎每天都在想那討厭傢伙的事,腦中都被那人占滿了,簡直比情人還重要,多划不來。
若眼中釘調走,眼不見為淨,就沒事了;在此之前,總為了是否要出口罵人而遲疑,會生氣、批判的,似乎較有人性,但有人絕不出口,讓人懷疑是否冷血;這或許也跟年紀有關,過了血氣方剛的年紀,就會覺得跟別人的關係宛如多功能音響,原本可以聽CD、卡帶以及廣播,卡帶部分壞了,無須馬上丟掉,繼續使用,當作原本沒卡帶性能就好,要求絕對完美的,才會生氣。
若不這麼想,則那些不想發生關係的混蛋會老在自己周邊出現,因為不管到哪個組織,總有討厭傢伙存在,誰也不可能跟所有人都好。雖有OL愛說:「我們公司的人都很好!」但若全公司人都親切招呼、不時微笑,反而很噁心,宛如宗教團體,令人懷疑另有內情。有點傾軋爭吵才比較真實,職場人生還算有點味道。
但每天唧唧咕咕說同事壞話,層次會落得跟對方一樣,周遭的人就是鏡子,如果覺得這不是自己想要的,就奮發努力跳槽,更上層樓;但現實未必如此簡單,眼中釘揮之不去,像有人抱怨「公司裡有OL遭男人拋棄就無故不上班,很沒責任感」;也有人為了寵物生病而辭職在家照顧,但這其實是人生優先順序不同。就像有的男人努力為公司打拚,公司突然倒閉了,便會懷疑一切,覺得「我的人生到底算什麼?」就跟OL失戀沒兩樣。有些事非關責任感,而是衝擊度問題,不須過度介意。
女人尤其有單純正義感,很容易覺得有些人看不順眼,調查顯示前三名是井底蛙、沒責任感的男人、連招呼也不會打的歐吉桑。但是,會對那些不想往來的同事過度計較,多少也因為自己內化成「會社人」,世界變小;因此要盡量跟社外的人來往,眼睛才不會直往內盯。上司或同事每天都見面,不必連下了班都還黏在一起,那樣話題就會在公司裡的人與事打轉,很沒營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