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宣布,計畫將空軍司令部現址改建為社會住宅,出租給青年與弱勢族群。由於該地段為少數大面積精華地,結果引起正、反兩面不同看法。
其實,無論空軍司令部是否興建社會住宅,牯都不足以解決台北市房價高漲,中低收入戶無力購屋現象。所以,台北市的社會住宅政策應該如何定位?如何幫助那些弱勢族群?這些通案問題,恐怕比是否在空軍司令部興建社會住宅的個案問題,更需要社會關注。
社會住宅應該由中央政府推動,還是地方政府推動,或是兩者合作推動?根據日前行政院相關單位的說法,社會住宅主要是為滿足身心障礙者、家暴受害者與獨居老人等居住需要。若果真如此,則社會住宅的推動就應該由中央政府擔綱,也就是由中央政府規畫在何處?以及何種方式興建?包括中央政府如何負擔部分或全部財務補貼等辦法,並一體適用於所有地方。
至於地方政府如台北市者,僅適合擔任前述政策的配合執行者,恐怕不宜,也沒有能力,獨力推動這類社會住宅政策。因為解決身心障礙者、家暴受害者或獨居老人等居住問題,是全國一致性事務,屬於中央政府的責任。如果台北市單獨興建社會住宅,並充分滿足這些弱勢者需要,那麼其他縣市的身心障礙者、家暴受害者或獨居老人中,有居住需求者,就會設法遷入台北市,取得這項社會福利。於是在善門難開下,台北市的社會住宅不是租金太貴,就是僧多粥少。無論如何,都無力解決這些弱勢者的居住問題。
那麼地方政府在興建社會住宅上,難道就沒有獨自訂定政策的空間嗎?事實也未必。關鍵在地方政府要以改善住宅機能、提升城市競爭力,作為興建社會住宅的政策目標。
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作為文化、商業與政治中心,不僅需要精英分子,更需要白領和藍領階級,共同參與都市發展。這些白領和藍領階級,多數是中、低收入者。他們在台北市工作,卻因為市區房價高漲,被排擠於郊外居住。如果台北市提供社會住宅,出租對象限於台北市有固定工作者,則不僅照顧弱勢,而且省卻他們往返工作與居住地的交通成本,同時減輕都市交通負荷。更重要的是,這種社會住宅創造了在台北市工作的價值,提升城市競爭力。
要落實上述政策涉及多項配套措施。包括哪些固定工作符合申請資格?入住者的合理等待期為多久?失去入住資格者如何搬離?這些問題關乎政策成敗,尤甚於空軍司令部應否興建社會住宅。
(本專欄隔周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