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這場官司高盛打輸了,可能會對金融機構產生制約效果;萬一事證管會輸了,將大大削減美國政府對華爾街的約束力。
不久前,還沒幾個人知道John Paulson這個人,突然間,他卻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甚至成為華爾街和全球金融監理史上的指標性角色。
Paulson之所以聞名,是因為他先前預測美國房市和與之連動的數兆美元金融商品崩盤。根據媒體報導,他在這波金融危機當中,賺進四十億美元,而同期間,卻有約五%美國人丟了工作。
但這還不算什麼,他聲名大噪的真正原因是他參與的一樁交易,就是美國證管會控告高盛的案子。美國證管會指控高盛在發行金融商品時,並未適當揭露資訊。此外,根據證管會發布的一項聲明,「證管會指控全球最大的避險基金公司之一Paulson & Co.,該公司支付高盛一筆錢,讓高盛設計一樁交易,並由Paulson & Co.挑選出幾檔不動產抵押債券,以作為放空標的,因為該公司相信這些債券可能會出現信用事件(比方違約等)。」
這場訴訟案可能會大大改變美國金融市場的法規結構,如果美國又與其他國家合作,甚至還會改變全球金融市場的生態。市場認為,華爾街將遊說國會制定較寬鬆的法令,但無論如何,這樁訴訟案將提供美國政府另一項工具,以達成更嚴格的法律規範目標。
儘管美國司法部門沒有立法權,但卻可從詮釋既有的法律來改變執法結果。一九八○年代,政府便針對企業入侵以及發行垃圾債券的金融家採取法律行動。
在高盛案裡,高盛大可辯駁,該項債券是針對擁有精專知識的機構投資人所做的私募,而非賣給一般無知的投資人。此外,Paulson過往的投資績效根本稱不上夠水準,自○六年開始,他就看空不動產抵押債券市場,也因作空而虧了一屁股,直到○八年下半年市場崩盤後,他才轉虧為盈。一位評論家就說,如果房市再漲個幾年,Paulson和高盛將會出現數十億美元的虧損,而不是現在大家所見的削爆了;如果是這樣,現在證管會會控告那些賺了大錢的債券投資人,而非發行機構高盛嗎?
如果這場官司高盛打輸了,可能會對金融機構產生制約效果,因為他們發行金融商品的風險突然大增;換句話說,華爾街對其所發行證券的表現,將較以往承擔更大的壓力。因此,華爾街可能會被迫增加資本,一旦其發行的證券爆發信用違約事件,他們也將被迫彌補專業投資人的損失,或者他們乾脆減少發行過度複雜的債券。總之,不論國會限縮金融業業務的新法規通過與否,這次的訴訟案都已達到相同的目的。
當然,證管會也要冒著告輸高盛的風險,萬一真是如此,那麼將大大削減美國政府對華爾街的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