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我們總是將貪污視為個人性格或道德上的缺失,而非從更廣泛的體制瑕疵去探討,那麼很可能將不斷地面對這類重大貪污案件的引爆。
在世界各國,政府貪汙總是非常敏感的話題,不過,沒有比此刻的台灣更加敏感了。但這不表示我們不能談論這方面的議題,最近的醜聞反而凸顯一項事實,那就該誠實地好好討論貪汙的相關議題了。多數的貪汙事件很難查出真相,雖然偶有可證明貪汙的事實存在,但絕大多數的政府部門貪汙事項是查不出來的。
其實台灣在貪污指數的國際排名並不差。根據一家國際機構的調查,在一八○個調查國家中,台灣的貪汙指數排名第三十五;美國稍好,排名二十。名列前茅的幾乎都是斯堪的那維亞半島國家,亞洲的新加坡則是第五名。
若我們總是將貪汙視為個人性格或道德上的缺失,而非從更廣泛的體制瑕疵去探討,那麼我們很可能會不斷地面對這類重大貪汙案件的引爆。我所謂的「體制瑕疵」,意指政府體制存在著無效率、讓政府官員有索取不道德利益的空間,更進一步讓個人或企業為達目的,而願意支付金錢;當然,這些目的也許會在形式上完全合法的狀態下達成。
為什麼斯堪的那維亞半島國家多能躋身全球清廉度最高的國家之林?部分原因與他們的宗教背景有關。德國是西方最早進行宗教改革的國家,德國人拒絕天主教教廷的中央集權控制一切;而斯堪的那維亞半島國家也很早開始改革宗教,但他們的改革程度尤甚於德國。當時,教會與政府結為一體,拒絕中央集權的宗教體制,也等於拒絕一個強勢的政府。這項傳統從宗教改革起流傳至今,這些國家多以小而美的政府著稱。
新加坡則採取不同模式,給予官員相當優渥的薪酬,也就是中國人過去所說的「養廉」,如此便可避免他們收取紅包。此外,新加坡公務人員在工作上若表現良好,還能獲得紅利或升遷。
我們必須承認,台灣的法律制度及規範已太過老舊,許多法規都在遏止創新與經濟發展。鴻海郭台銘曾對我說過,台商在中國之所以會如此成功,原因之一是台商在台灣因應政府法規的經驗,對他們在中國發展有莫大的幫助。
如何消除官僚作風以協助個人或企業,本來就是現代政府官員的職責。但對政府官員和政治領袖來說,能夠在法律規範之外施予恩惠,卻是他們相當重要的權力;這就是為何簡化整體法規制度如此重要。不過要求政治領袖及政府官員放棄他們原本享有的權力來支持法規簡化,無異緣木求魚。
美國過去也有類似的問題,雷根總統非常清楚,要求政府官員減少官僚作風是不可能的,因此乾脆以激烈的減稅手段來刪減政府預算,迫使政府部門縮小規模,一舉解決問題根源。在此民氣可用階段,台灣或許可作為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