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費是否該調漲的問題引起廣泛討論,應同時從公平、負擔能力、受益何未來發展這四個原則來考量,以制定較公平的政策。
第一是公平原則。一樣是大學教育,學生或家長似乎應該付相同的費用,但是不同的院或不同的科系,成本不盡相同,例如工學院或醫學院需要較多的設備、器材及實驗室,學校投入的成本不同,學生或家長如果付出的代價一樣,就不符合公平的原則。
第二是負擔能力的原則。雖然學費應該反映投入的成本,不過也要考慮學生是否有能力負擔。一位成績夠好的同學,不應該因為付不起學費而進不了大學。因此有經濟能力的人可能要負擔比較高的費用,經濟能力較差的人則由政府或學校提供必要的獎助學金幫助,以確保其受教權。
目前我們的作法是設一個門檻,低收入或中低收入戶,由政府協助負擔學費,但超過此一門檻的家庭,則完全沒有任何補助。根據統計,哈佛大學七五%的學生都有某種程度的獎補助,只有二五%的人繳全額學費;換句話說,學校用這二五%的全額學費,來補貼其他七五%的學生,只是每個人得到的補助金額不同。
但在國內低學費的政策下,政府和學校的經費有限,可能只有二五%、甚至更低比率的學生,有機會接受補助,反而高收入的家庭也享受低學費!
第三是受益的原則。教育的受益者除了學生本身之外,如果一個國家人民受到比較高等的教育,整體國力就能提升;學校訓練出好學生,就能爭取更多的資源,也能提高學校的名聲。既然三方受益,就應分別付出相對應的成本。
政府應該設計出一個適當的比率,讓受益者支付其中一部分。在百物皆漲的情況下,教學若要保持一樣的品質,惟有靠政府提高補助額,或學校多找一些單位贊助或捐款,否則學生的負擔勢必會增加。
第四是未來發展的原則。學生畢業後的發展依就讀的科系,有很大的不同,有些領域的學生比較容易找到工作,他們的投資很快就能回收,因此學費負擔可以考慮多一些。有些基礎的學門可能很冷門,但社會還是需要這樣的人才,基於鼓勵更多人願意就讀這些科系的立場,或許應考慮減輕學費負擔。
大學和研究所也是如此,研究所的學生接受的是比較專業的教育,大學則是比較基礎的教育;念研究所大多是為就業做準備,學費或許應該較高,而大學基礎教育讓整體社會受益,因此學生負擔應該相對低一點。
(本專欄由司徒達賢、樓永堅、吳靜吉、李仁芳共同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