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每每為了自由化而開放新產品,但卻多以失敗收場,原因就在重重的法令限制,讓市場很快失去耐心與興趣。
政府每每為了自由化而開放新產品,但卻多以失敗收場,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就是一例,原本令人雀躍的新商品,卻因規定新的不動產不得加入既有的REIT,以致這些投資工具的規模太小,難以引起投資人注意。
儘管近年台灣的不動產市場熱絡,REIT卻沒什麼表現。如果台灣重視金融市場的發展,政府就必須適當地鬆綁法規。不過法規鬆綁意味著政府官員必須信任金融業者,不會做出傷害公眾利益的事。很明顯地,政府之所以禁止新資產加入REIT,主要是擔心REIT的發起人,會先以品質較佳的資產成立REIT,隨後偷天換日,以較高的價格來交換品質較差的資產。
台灣的金融機構會幹這種勾當嗎?當然會的。但如果他們這麼做,就會傷害自己的信譽,日後也不得再推出相關商品;同時,信譽較佳的金融機構會乘機增加新商品,搶占市場;台灣也可藉此培養兼具規模與經驗的優良金融機構,以便能在全球市場一爭高下。
另有一個與證券法規有關的例子。根據規定,在台成立的券商,不論是本地公司或國際業者的本地子公司,均不得提供國外上市證券的研究報告給台灣或海外的客戶。雖然投資顧問公司在取得額外的核准下,可提供國外證券的研究報告,但這是一段非常繁複的申請流程,因此台灣的分析師無法將那斯達克或香港掛牌的台灣公司納入研究範圍。
這一來,那些在海外掛牌的台灣公司就跟孤兒沒兩樣。這也產生一個現象,就是有愈來愈多國際券商的分析師搬遷至香港;因為由同一位分析師來研究鴻海(台灣掛牌)與富士康(香港掛牌),或研究台灣水泥與安徽海螺水泥(中國公司),是比較合理的安排。
外資券商在亞洲地區各主要產業只配置一位分析師,由於在台灣的分析師不能研究國外公司,因此亞洲區的石化產業只能由香港分析師負責。於是,全球最大石化集團之一的台塑集團,卻是由香港分析師負責,是否有些荒謬?
該項禁令想必是要阻止境外金融商品賣給台灣人,但我實在想不透,這有什麼不對?無論如何,相關禁令對台灣金融市場競爭力的損害相當大。政府常把金融自由化的口號掛在嘴邊,如果政府是玩真的,就該謹記證券法規的三項黃金定律:簡化、簡化、再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