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曾在專欄中提到,台灣中央銀行擁有高達二千多億美元的外匯存底,應該考慮採取更積極主動的管理模式。有趣的是,在我提出這個想法沒多久,亞洲各國央行便陸續活化其外匯存底。最近,中國人大甚至宣布,要成立一家類似新加坡淡馬錫投資公司(Temasek)的直接投資計畫。而馬來西亞則已成立Khazanah。
新加坡是第一家成立該類型的投資公司,規模也最大;其證券投資是透過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GIC, Government Investment Corporation)進行,而直接投資則由淡馬錫執行。淡馬錫已經拿下玉山銀行的部分股權,同時也持有渣打銀行一一%的股權,以及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各五%股權。淡馬錫的投資主要集中在基礎建設領域,通訊、運輸和公共事業等類股的投資比重相當高,而銀行也可算是金融基礎建設的一環。
早年許多英國及法國的主要企業或產業都歸國營所有,一九九○年代,當國營企業陸續民營化後,歐洲經濟才終於擺脫數十年的緩慢成長及不當干預。我一向主張自由市場,但並不建議台灣應對英法經驗照單全收;因為若非政府在背後力挺,大部分的基礎建設可能永遠吸引不了投資人的青睞。比方台灣高鐵,我們必須承認,到目前為止,台灣高鐵的經營成績遠比多數人的預期來得成功,而政府的支持是其中重要關鍵。
我先前提出積極管理外匯存底的重點是,台灣外匯存底達GDP比重的七三%(當時更接近八○%),讓這筆錢動也不動地躺在那裡,看來似乎不是個聰明的作法。因為就某種程度而言,當時台灣因自絕於中國經濟之外,十分欠缺值得投資的標的。正如凱因斯的經濟發展理論,當民間消費疲弱時,便需要政府增加消費來彌補;所以當民間投資欲振乏力時,政府何不提高投資支出,待民間部門投資轉強時,政府再出售先前的投資部位。在整個景氣循環中,政府只須扮演一個平衡的角色。
不能否認,台灣政府在投資支出的預算向來積極,但是為何不把這些外匯存底一併納入投資額度呢?像淡馬錫、GIC及Khazanah將外匯存底納入投資公司管理,可增加透明度及公司治理;而讓政府參與資本市場,則可更加了解民間企業的需求。
毫無疑問地,外匯存底的投資,必須選擇最具流動性的資產;不過,就算只拿出其中的一成,也有高達二七○億美元的可觀金額。銀行體系擁有過量資金,不僅會抑制經濟成長,也容易刺激通膨。長期而言,真正的經濟成長是對抗通膨的不二法門,也是創造就業機會的惟一方法;否則,這些工作機會只會逐漸移到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