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有一班民主列車,載了四十位乘客由台中出發,經由表決二十五票對十五票,決定開向北方,經過豐原、苗栗、到新竹,有十一位乘客下車後,再度表決,此時十五票對十四票,車子掉頭往南,經過彰化、員林又有二位下車,十四票對十三票,決定再度掉頭往北,依此方式反反覆覆掉頭改變行進方向,浪費了汽油也浪費了時間。
這個虛擬的例子代表的是,雖然民主是一個共識的概念,但不見得適用任何情況。例如,軍中講求紀律,由上而下地指揮,服從命令是軍人天職,軍中民主並不會使我們的國軍更強大。在大學裡面,各學系的系主任要兼具學術專業和行政管理能力,才能把系務發展得更好,但在校園民主的概念下,系主任由教授互相推舉產生,就有可能推出一位人緣最好,但卻不見得是專業和行政能力都夠格的系主任。
民主概念也用在黨內初選以決定候選人,但由於投票數過少,不具代表性,得票高的不見得是最佳候選人。每次黨內初選競爭過度,製造內部矛盾衝突,破壞組織和諧,選後難以修復,加上敗選者對初選結果不服,脫黨參選造成兩敗俱傷。過去國民黨是如此,今天民進黨也是如此。
獎勵投資條例是一個好制度,促進了台灣高科技發展。近年來由於國家稅收不足,取消獎勵之議時有所聞。我認為,獎投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都是好制度,沒有取消的必要,但在執行上應嚴格審核,以免過於浮濫,以期符合獎投之精神。至於現在到處都是科技、生技、半導體、電腦、通訊公司,企業為爭取獎勵優惠,先在公司名字上作包裝,至於公司是否擁有先進的技術,需內行的專家來鑑定。二十多年前為鼓勵業界利用獎投制度,在審核時較為寬鬆,但現在就應嚴格把關。
好比餐廳開張時以半價優待招攬顧客,但不能一直用半價經營,等到業務提升,就要結束促銷價。如果一直半價促銷,生意再好也不會賺錢。另外,曾符合獎勵條件的公司也不應永遠終身享受優惠,當原來創新科技逐漸變成一般科技,且沒有其他創新科技推出時,應自名單上剔除。
聯電在新加坡投資UMCi,這是一個技術最先進十二吋晶圓廠的投資計畫,新加坡政府就是以這項投資的技術先進程度進行獎勵。所謂先進程度,可區分為全世界最先進、亞洲最先進,或是新加坡最先進等幾個等級,等級愈高獎勵條件愈優惠。而這個先進的程度是與時俱變的,隨世界技術發展的情況來調整其所屬等級。
根據我的觀察,今天大部分覺得有問題的並不是制度的概念,而是制度的內容和執行。再好的制度也不堪濫用,都需要在內容上不斷更新維修,以符合環境的變動,且要在執行上有技巧,不可浮濫,以期確實符合制度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