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政府正在如火如荼推動 WHO 公投,並準備夾帶核四公投, 做為明年大選重要任務;但攸關公投法源的公投法草案,卻於立院本會期最後遭到封殺。
扁政府推動核四公投有迫切性,儘管林義雄已經「以大局為重」,強調未必因不辦核四公投而不投扁;但此事關係陳水扁對林等人的承諾,同時林義雄也語重心長地表示,公投是現代國民應有的權利,「反對公投的人,沒有資格在民主體制及正常國家成為政治家。」核四公投的兩次「千里苦行」,與其說是反核四,不如說是爭國民權利。
扁政府不從核四切入,卻從 WHO 切入, 因為台灣這次入會備受中國欺凌,全國沸騰,創痛猶新,推動 WHO 公投是民氣可用。 WHO 公投若能帶動民氣,核四公投就能順流而下,公投法草案亦可順水推舟。
可惜,扁政府推動 WHO 公投, 一如核四公投匆促上馬,都是權宜性及被動性的考量。總統府祕書長邱義仁說:陳總統拋出這個議題,緣於扁政府過去三年不斷對中共釋出善意,中共沒有相對回應,因此,「我們火大了」,為了表示不滿,才提出 WHO 公投。
另一方面,針對在野黨指稱,既然台灣沒有人反對加入 WHO,那就沒有推動公投的需要,執政黨的回應則是,如此一來,中共「就不會理你」,所以我們才必須以這種最平和民主的方式展現意志。
只是,如果推動公投是因為「火大」,或是為了讓中共「理你」,那公投已經變成手段,而非目的了;已經成了政府權宜目標,而非國民基本權利。這與三年來扁政府「暴進暴退」的行事風格如出一轍。
孫子兵法說:「主不可怒而興師,將不可慍而致戰。」如果推動公投的動因是一時情緒,那就難怪當總統府表態希望公投由民間來推動時,北社卻潑冷地說:「陳總統應該先給句話,表示決心,免得到時大家去推動了,總統府又縮手了。」
將公投與統獨掛鉤,因而視公投如畏途或如寇仇,是台灣公投誤入歧途之主因。事實上,「主權在民」的現代國家光有選舉的代議制,是不夠的,這只會造成「菁英政治」。選民投完票後,當選人就可為所欲為,政黨成為公職人員的老闆,而非選民。
如同以賽柏林所說的,這是組織人的政治,而非自由人的政治,是「集體的平庸」扼殺個體的良知。又如尼布爾說的:「政黨比個人更不道德。」因為個人犯錯必須負責,政黨犯錯卻無責任可言。
要平衡這種代議制的重大缺陷,必須強化「大眾民主」,也就是加重直接民主的成分。以往「主權在民」及「大眾民主」有實質因難,但今日交通革命及視訊革命已破除了這些障礙。例如美國是聯邦制國家,各州的創制複決投票早已屢見不鮮,每逢州內大選,常將各項爭議法案訴諸公民表決,從而減少了政黨及政客上下其手的空間。
從民生到內政、外交迫切議題去設計公投,並盡速通過法源,應是台灣朝野及人民的共同責任。至於什麼「火大」、「不理你」,徒然橫生枝節,就請省省口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