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台灣為了總統大選,對傳統企業的各種優惠措施及方案不斷出籠;前兩周連副總統又要求有關單位要想辦法來協助傳統產業走出困境。政府這麼努力地幫助傳統產業,到底是救了它還是害了它?
等到日本泡沫逐漸破滅,高價買的房地產只得以低價出脫,美國人也慢慢不以為意了;外國人想買多少就賣多少,反正美國土地多是。
去年十一月,德國戴明勒賓士( Daimler Benz )集團購併美國第三大車廠克萊斯勒( Chrysler ),成為戴明勒克萊斯勒( Daimler Chrysler, 簡稱 DCX)集團。對美國而言,三大車廠的地位何等重要,汽車工業幾乎就等於美國;曾經有過一句話: 「 What's good for GM is good for America. 」(對通用汽車有好處的就是對美國有好處)。
汽車產業帶動了鋼鐵、玻璃、電子、橡膠等相關產業,影響非常大;同時汽車廠雇用的員工數量龐大,一旦車廠出現營運困境,也會牽動到失業問題。當日本車在美國的占有率一路上升,也引起極大的恐慌,很多人都擔心美國會不見了。
不過戴明勒集團買下克萊斯勒一事,似乎沒有在美國造成太大的負面反應;這與十年前日本人買下美國商業區的情況有如天壤之別。或許當時美國人正忙著買微軟、AOL(美國線上)等科技股,幾乎沒有人注意到汽車廠被德國人買走了。
其實最主要的原因,在於這幾年國際性的企業併購熱潮下,美國人已經了解到,企業是不分國籍的,有前景的企業非得朝向國際化發展不可。
從這裡回過頭來看台灣,要怎麼救這些傳統產業?救了反而害了它們,不如把心力放在如何培養新的、有競爭力的工業更為重要。不過還是有一點不公平的地方,就是傳統工業的稅負太重,卻對電子業太輕了。過去對電子業有獎勵投資的優惠稅負還有道理,但是現在卻開始出現後遺症。
怎麼說呢?以主機板來說,台灣的產量占全球的八成,優惠的稅負幫的不是員工,而是替美國大廠省下成本,所以美國人很感謝台灣政府。
美國有通盤的稅率優惠措施,但是她只針對某些情況,而不會為特定的產業量身訂作。五、六年前,台灣的電子股占股市總市值才五%,如今已超過三成,這雖表示電子業成長很快,但其中很大的因素是稅率的優惠;企業為了享受稅負優惠,資源大量投向電子業,使得整體經濟偏向電子產業;這對電子業來說當然很好,但是卻導致整個台灣的經濟發展失衡。
二十年前台灣政府可以這麼做,不過現在政府負債沉重,真實的情況是,最賺錢的行業繳最少的稅,而利潤少的行業卻負擔最多的稅金。銀行業的呆帳嚴重,卻還要繳營業稅,這是全球都沒有的事,也是非常荒謬的現象。所以政府不需要特別幫助傳統產業,也不需要特別幫助電子業,只要通盤檢討不公平的稅制就行了。
拯救傳統產業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政府擔心產業空洞化會導致失業率上升。過去美國也曾擔心這個問題,但是如今美國的失業率是二、三十年來的最低水準,也遠低於歐洲的失業率。而歐洲就是太保護傳統產業,也不輕易開除員工,但是一旦企業面臨挑戰,過去的保護反而讓這些企業失去抵抗力。
經濟讓它自然發展就好,政府不要制定產業政策,只要定好制度,管好遊戲規則就可以了。當然讓經濟自然發展,極可能造成集中化,衍生成托辣斯的現象,這時政府就非得出面了。
最近美國政府控告微軟,就是典型資本主義的極致表現;但是政府何時出面介入最適宜,也是很難拿捏判斷的,太早介入可能會打擊產業的發展,太晚則托辣斯已經成型,效果不彰。其實美國的反托辣斯法案早已明確完備,只等著企業一觸及界限,便出面制止;這也不是針對個案來設定的標準。
上次提過英特爾總裁安迪葛洛夫曾說過,到了下個世紀已經沒有所謂的網路公司或非網路公司了,所有的公司都是網路公司;同樣地,台灣現在也不能再分是不是電子公司與非電子公司了。像燁輝生產的鋼品可作為筆記型電腦的機殼,塑化公司生產的 SM、ABS 也是桌上型電腦的原料, 如果沒有電腦業,這些公司就沒有生機;反過來說,如果沒有這些原料,電腦業的發展也絕對不是我們現在所看到的樣子。這樣一來,到底怎麼分誰是電子業、誰不是電子業?
傳統產業不好是本地市場太小,加上戒急用忍的政策,使得台灣的產品不能賣大陸去,而大陸又在反走私(其實是在反進口,以扶植本地企業)的結果;加入WTO之後,會使政治干擾經濟的影響降到最低。大陸會因為加入WTO,而成為台灣出口的踏板;尤其歐美各國目前對大陸紡織品配額都有設限,一旦入會解除設限,關稅降低,而人民幣也可能會適度貶值,都將有利於大陸的出口;這對台商或與大陸有生意往來的台灣企業當然有好處。
不過大陸開放後,台灣的戒急用忍政策勢必要做調整;市場一旦開放,傳統產業會受到刺激,在刺激下或許也會有新的機會。未來如果能成為在台灣發展電子業,在大陸發展較傳統的產業,將會是很理想的分工模式。至於產業空洞化、增加失業率等問題,如果能發展出新的產業,人才、資金的需求都會被創造出來,不管是整體的產值或是勞工就業的況狀,都可以填補因為淘汰傳統產業而流失的部分。
至於不能進出口的房地產業,台灣是一大堆小型建設公司上市上櫃,其他國家則是大集團的營建公司才掛牌;小公司手上才一、二個小案子在推,如果選錯地點或是土地買貴了,馬上會陷入營運的困境;如果這一、二年賺了大錢,也不知道好光景能維持多久。這對投資人來說,風險實在太大了。這種公司救了又能怎樣,不如不要救了。
而整個台灣房地產的問題,應該與八、九年前金融自由化有關,當時新銀行紛紛設立,但是放款的機會不多,又沒有能力承作國外貸款的生意,大環境的景氣又不是很好,因此新銀行便爭取放款給建設公司和他們的客戶。由於借錢容易,所以建商就拚命蓋房子,這個情況除非進口人口,否則誰也救不了。
不過在國外,包括英國、美國、日本及歐洲部分國家,金融業開放初期也都面臨房地產放款比重過高的問題,這種情況只有讓它自然沉澱一途;而銀行業也開始進行合併。
美國以前有不少金融公司在市場的競爭下慢慢轉型,它們有的轉型成創投公司、財務公司、M&A……;不過我覺得合併還是最好的改革方式,特別是在台灣。只是台灣法令障礙太多,政府要救傳統產業,可以考慮鼓勵合併。雖然台灣的文化不喜歡合併,但這樣也不一定不好;不要合併成幾個大集團,成為很多個可以配合的小公司也不錯。
當然合併不是只有好處而已,兩家壞銀行合併只會成為一家大的壞銀行;合併也會造成很多人失業。但是如果一家企業經營沒有效率,不願裁員又不願與人合併,搞了幾年下來還是關門大吉,這樣去救它又幫了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