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鋒金士奇董事長到底是不是劉泰英,事件演變越來越像羅生門。
劉泰英到底是不是、到底有沒有當過金士奇董事長,實在讓人看得霧煞煞。本刊透過管道,取得在澳洲上市的安鋒金士奇公司向澳洲證券交易所申報的資料,資料上說,安鋒金士奇八月二十一日告訴澳洲證券交易所,該公司已經邀請劉泰英博士( Dr. Tai-Ying Liu )出任該公司董事長( chairman) , 於是當天澳洲證券交易所就把安鋒金士奇公司的董事長換成劉泰英,劉泰英也就成了在澳洲證券交易所登記的安鋒金士奇公司董事長。
澳州安鋒金土奇發給交易所的函件,全文翻譯為:「WW103-d」
根據了解,澳州安鋒金士奇公司在九月跑到台灣來借中華開發的會議室,召開了一次董事會,所有金士奇的股東都參加,會中一致推舉劉泰英為金士奇董事長。據說,劉泰英並不是十分願意,表情也很嚴肅,但是重點是,他並沒有當場拒絕金士奇股東群的「好意」。
事情經過立委揭露之後,投管會本來也不想理會,因為上市公司跳票一家接一家,黨營事業不知道接了多少地雷,哪裡有空理這種「小事」,但是沒有想到,事情愈扯愈多,投管會也發現再不說話,好像「默認」一樣,終於發了一則新聞稿澄清。
新聞稿說劉泰英「從未」擔任過金士奇董事長一職,和澳洲證券交易所登記的資料實在有極大的出入,兩邊說法南轅北轍,一定有一方說謊,或是搞錯了。不過,如果是劉泰英這邊的「作業疏失」,劉泰英根本沒有同意擔任金士奇董事長,也如同投管會說,劉泰英也未簽署任何出任金士奇董事長的文件,那「東窗事發」之後,投管會應該盡快補救,趕快向澳洲證券交易所更名,趕快和金士奇畫清界限。
中華開發貸款安鋒有關係人交易的問題
劉泰英是不是金士奇董事長,這件事到底有多嚴重?如果劉是金士奇董事長,因為他又身兼中華開發董事長,開發雖然還不是銀行,但是,財政部認為開發應該接受銀行法管轄,因此,劉泰英是開發董事長,又兼任金士奇董事長,開發貸款給安鋒就會有銀行法三十三條規定關係人授信的問題產生。
開發在新聞稿裡說,開發主辦安鋒公司聯貸案,早在六月十二日就已經簽好約。根據澳洲證券交易所的資料顯示,劉泰英登記為金士奇董事長是八月二十一日,所以,劉泰英應該不是「當了金士奇董事長才去借錢」給金士奇的子公司||安鋒,而是「借了錢才被推舉為董事長」的,但是如果是,後者仍然應該受銀行法監督。
對像劉泰英那麼忙碌的人來說,能不能夠接下金士奇董事長,他自己可能也不是很清楚,他「大善人」、有求必應的隨和個性,極可能點頭之後又後悔,也是不無可能。嚴格來說,這件事情有瑕疵,但是,如果劉泰英已經請辭,事情就不嚴重,因為他已經亡羊補牢,只是澳洲證券交易所作業太慢所致,還沒有把他的名字除名而已。
投管會要撇清「 Dr. Tai-Ying Liu 」和金士奇的關係,也要先查查資料,劉泰英或許現在已經不是金士奇董事長了,除非作業嚴重疏失,否則,劉泰英的名字不會憑空跑到澳洲證券交易所的記錄上去,套句外交部長胡志強在東加王國和我國斷交之後說的:「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表示我國在外交上面的努力,劉泰英「曾經」掛名澳洲安鋒金士奇公司的 chairman,就是已經留下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