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都會問:「醫療口罩去哪買?特約健保藥局、衛生所哪裡有?」由於國內醫療用口罩徵用產能持續提升,指揮中心今日(2/18日)宣布,將增加實名制醫療用口罩提供量,3月5日起實名制口罩每人7天內可多買一片。
成人口罩購買方式7天內三片,兒童口罩購買方式則將自2月20日起一併改為7天內五片,(含13歲兒童健保卡購買),以因應開學需求。
13歲(含)以下兒童健保卡不受身分證字號尾數單雙號分流限制,每日都可購買,但每7天仍限購買1次。每人每次最多可代持3張13歲(含)以下兒童健保卡購買口罩。其餘的規定不變。
中國大陸武漢肺炎情持續延燒,全台掀起口罩之亂,許多人買不到醫療用口罩,引發民怨,指揮中心從6日起實施「口罩實名制」。
由各健保特約藥局(2/16日起新增衛生所也可購買到口罩)透過健保卡系統紀錄,並配售醫療用口罩搭配GOOGLE地圖口罩查詢藥局位置,以增加每個人購買到醫療用口罩機會,並避免搶貨、囤貨等醫療用口罩購買不公平情事。
上路第1天,許多藥局門口8點不到就出現排隊人潮,由於健保署口罩庫存查詢系統9點才正式上線,部分業者發號碼牌應急,但一百多個號碼牌一下子就發完,沒拿到的人頓時火冒三丈。
至於健保署口罩庫存查詢系統則在9點上線開放之後,立刻當機,許多民眾以手機上網查詢,附近哪家藥局還有口罩可買,只見頁面一直跑圈圈,就是無法進去,相當氣憤。
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表示,這次電腦系統分為特約藥局、健保署網站,前者沒有問題,運作順暢。至於健保署網站,則是一下子湧入太多的瀏覽人次,以前1天大約只有3千人次,但「口罩實名制」上路第1天9點上線,每1分鐘瀏覽人次高達1萬9千人次,才會卡卡的,但已經請中華電信緊急加寬頻寬,從600M擴增至1000M。
「口罩實名制」今(27)日開始,調整兒童口罩配銷方式囉!調整內容如下:
13歲(含)以下兒童健保卡不受身分證字號尾數單雙號分流限制,每日都可購買,但每7天仍限購買1次。每人每次最多可代持3張13歲(含)以下兒童健保卡購買口罩。其餘的規定不變。
成人口罩部分每人每次仍可代持1張成人健保卡購買口罩,且依身分證字號尾數單雙號分流限制購買。
民眾憑健保卡可向健保特約藥局、衛生所,購買醫療用口罩
民眾憑健保卡可向健保特約藥局購買醫療用口罩,每人1次限購3片(成人7天內只能購買1次;憑含13歲以下可購買兒童口罩5片)。外籍人士無健保卡有居留證者或入出境許可證,亦可購買。
建議民眾,若沒有呼吸道症狀,不會出入醫療院所的健康民眾,可不需配戴口罩。若有出現呼吸道症狀,除需盡速就醫外。若購買後醫療用口罩仍不足,可先以非醫療用口罩替代,阻絕飛沫傳染他人。
除了自己,可以代購1份,幫行動不便或親友購買,所以1人可以最多使用2張健保卡,但身分證字號末碼必須同為單號或雙號才可代買。另兒童口罩僅限持13歲(含)以下兒童健保卡購買,兒童健保卡可買成人口罩(每7天可購買2片),但成人健保卡僅能購成人口罩。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也針對近期民眾對於口罩相關問題,整理出以下QA懶人包,幫助民眾1次搞懂:
2/16日起可購買到口罩的衛生所名單【點此進入】
武漢肺炎口罩Q&A【點此進入】
Q1:如何挑選醫療用口罩,許可證字號如何分辨?
A:選購醫療用口罩時,要認明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若需查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可至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樣式如下:
衛部(署)醫器製字第000000號
衛部(署)醫器製壹字第000000號
衛部(署)醫器輸字第000000號
衛部(署)醫器陸輸字第000000號
衛部(署)醫器輸壹字第000000號
衛部(署)醫器陸輸壹字第000000號
Q2:一般活性碳或PM2.5口罩有防護武漢肺炎效果嗎? 與醫療用口罩如何區分?
A:口罩種類繁多,有一般防塵用口罩等非醫療用口罩,這類一般防塵口罩因非屬醫療器材管理,故不須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口罩倘宣稱為醫療用口罩、外科手術用口罩或具有「用來防止病人與醫護人員之間的微生物、體液以及粒狀物質的傳遞」者,才有防護效果,以醫療器材管理,應由藥商申請查驗登記,經核准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輸入、製造或販售。
編按:可參考「口罩完整解析」一文。
Q3:需要選用N95口罩才能有效預防武漢肺炎傳染嗎?
A:醫療用口罩可用於防止病人與醫護人員之間的微生物、體液以及粒狀物質傳遞,一般民眾使用醫療用口罩即可有效防護,毋須用到N95口罩。
Q4:如何區分醫療用口罩或外科口罩,有何不同?
A:醫療用口罩及外科手術用口罩皆屬於醫療器材管理,兩者皆可用於防止病人與醫護人員之間的微生物、體液以及粒狀物質傳遞。外科口罩因需考量手術程序中所增加之風險,故除一般醫療用口罩之要求外,還具有預防血液穿透之效果。以本次主要透過飛沫方式傳染之武漢肺炎為例,兩種口罩皆可達到防護效果。
Q5:一般外科口罩,指的是第一等級的醫療用口罩,或是第二等級的外科口罩?
A:第一等級的醫療用口罩與第二等級的外科口罩皆可用來防止人與人之間的微生物、體液以及粒狀物質的傳遞,藉此達到預防疾病之效果。外科口罩因需考量手術程序中所增加之風險,故除一般醫療用口罩之要求外,還具有預防血液穿透之效果。以本次主要透過飛沫方式傳染之武漢肺炎為例,使用一般醫療用口罩即可達到防護效果。
編按:可參考「挑口罩有學問!口罩上BFE、PFE、VFE到底是什麼?」一文。
Q6:哪裡可以買到合法的醫療用口罩?一般民眾可以販售?
A:販售醫療用口罩等醫療器材,須領有藥商許可執照者,始得販售,一般民眾不可販售醫材。倘民眾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以利查處。Google地圖查詢位置「健保特約藥局及無健保特約藥局鄉鎮衛生所名單」(2020.02.10 11時)(另開視窗)
Q7:口罩只有標示符合CNS 14774標準,沒有醫材許可證字號,可以用來防疫嗎?
A:衛生福利部核准之醫療用口罩,皆經審查符合CNS 14774國家標準(或具等同性之國際標準) 及GMP相關規定。購買醫療用口罩,應認明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之產品,以確保產品之安全、效能與品質。醫療器材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s://info.fda.gov.tw/mlms/H0001.aspx
Q8:衛部(署)醫器陸輸字第000000號是代表中國製造的,會不會偷工減料?
A:衛生福利部核准之醫療用口罩,皆經審查符合CNS 14774國家標準(或具等同性之國際標準)及GMP相關規定,不論中國製、臺灣製或其他國家製造,要求標準都一致,建議如購買醫療用口罩,應認明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之產品,以確保產品之安全與效能。醫療器材許可證查詢網址:https://info.fda.gov.tw/mlms/H0001.aspx
Q9:許可證系統查不到口罩的醫材許可證,該產品還可使用嗎?
A:若該口罩宣稱用於防疫的醫療口罩,可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無產品品名及許可證字號,可能該產品尚未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或產品標示有涉違規。倘民眾如有發現違規之情事,可檢具相關事證,向所在地衛生局檢舉,以利查處,並建議民眾使用有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之產品,方能確保其防護效果。
Q10:買到有問題的口罩產品是否得以辦理退貨或是其他處理措施?
A:有關產品退貨事宜,建議向原購買商說明產品問題,請其依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辦理,若仍有後續消費爭議,可向各縣市消費者服務中心提出。
Q11:如何辨別活性碳口罩是否具醫療效能?
A:活性碳口罩多為一般商品,其未具備細菌過濾之效果。但亦有醫療用活性碳口罩,其最簡單的辨識方式就是購買時認明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
Q12:若真的只剩下一個口罩又有外出需求,在該口罩未受嚴重汙染時,可以用酒精於外側消毒後再次使用?
A:醫療用口罩外層為防水層材質,中間層為過濾細菌效果,無法確認民眾噴灑酒精是否會不小心噴到口罩內層甚至中間層,此可能影響口罩的過濾效果。且口罩使用後難免沾染個人之唾液,或在使用過程中接觸其他物質,亦可能影響口罩防護效果。建議仍應以正確方式配戴醫療用口罩,口罩若有汙損或弄濕、進出高危險地區(如醫院、密閉狹窄人潮眾多空間)後,建議應更換,方可達到防疫效果。
編按:可參考感染科醫師解答「口罩可以重複使用嗎?噴酒精、照紫外線、電鍋蒸、裝信封真能消毒?」一文。
Q13:民眾是否可於網路販售醫療用口罩?
A:販售醫療用口罩須持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一般民眾若有販售醫療器材之行為,涉及違反藥事法第27條,依同法第92條處新臺幣3萬至200萬元罰鍰。
Q14:若一般防塵用非醫療器材口罩,宣稱醫療用之所涉規範為何?
A:非藥事法所稱之藥物宣稱醫療效能,涉違反藥事法第69條,依同法第91條可處新臺幣60萬至2,500萬罰鍰。
Q15:民眾若自行將醫療用口罩分裝成小包裝販售所涉規範為何?
A:民眾無具藥商資格,不得販售醫療用口罩,涉違反藥事法第27條,依同法第92條可處3萬至200萬罰鍰。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涉違反藥事法第84條,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
Q16:有發現部分業者賺災難財,用一般口罩當作是醫療用口罩販售,請問民眾如何分辨醫療用或一般口罩?可向何單位檢舉?
A:選購醫療用口罩時,要認明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若需查詢醫療器材許可證字號,可至醫療器材許可證資料庫查詢。有任何口罩價格或發現有哄抬價格之情事,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洽詢或檢舉。
Q17: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如果從國外帶口罩回台有何數量規定嗎?
A:即日起至109年4月30日止,如果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或郵寄包裹供自用且符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供自用輸入清單」品項範圍規定之限量者,包括醫療用口罩(每人限量1000個)、電子體溫計(如耳/額溫槍,每人限量3支)、耳溫槍專用膠套(每人限量1000個)、酒精棉片(每人限量1000個),得由海關逕予放行,免提出藥物樣品供自用之申請。
如果超過上述限量者,應填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用醫療器材自用切結書」後,得由海關放行。
另提醒上述有關防疫用醫療器材供自用進口後,不得販售。一般民眾不具藥商資格,若有販售醫療器材之行為,涉及違反藥事法第27條,依同法第92條處3萬至200萬元罰鍰。
相關資訊可查詢網址: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sid=310&id=32626
Q18:口罩實名制,是7天內只能至特約健保藥局、衛生所購買一次口罩,不是一個星期可以在特約健保藥局、衛生所購買一次口罩?
A:口罩實名制,是 7 天內只能在藥局購買 1 次(1 次 3 片;兒童口罩1 次 5 片),不是一個星期可以買 1 次。例如:2月6日在藥局購買(1 次 3 片),下次最快可至藥局購買的時間(1 次 3 片)為(6+7=13),也就是 2月13日,依此類推。
編按:可參考護理師證實「口罩延長壽命術!4步驟降低污染、確保下次戴在臉上是乾淨無虞」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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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獲「NOW健康」授權轉載,原文刊載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