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傷是非常個人化的情緒,按照安寧療護的標準:尊重病人的自主權與個別差異,我們應該要尊重每個人悲傷程度的深淺與時間的長短,而不是定一個公認的標準去譴責某些少數人太超過。
專家說:親密關係的失落很少在一年之內完全解決,對大多數人而言兩年並不算太長。舒赫特發現:大多數喪偶者會在大約兩年左右穩定下來,建立新的認同且發展新的生活方向(Shuchter & Zisook,1986)。
派克斯則在研究中顯示:喪夫者通常得費三至四年才能將生活穩定下來(Parkes,1972)。
我們對這類研究的結論通常解讀錯誤:因為大多數人會在一兩年或三四年內恢復正常,所以超過四年就是不正常。
那就好像說:因為大多數人類的身高都在兩公尺以內,那NBA籃球明星姚明就是個不正常的人類囉?或者說:現在台灣的中小學生大約有七八成以上都是近視,那就代表沒有近視眼的中小學生就是不正常的啦!
許多人外表看起來正常,工作狀況都還好,但是心底有隱藏的悲傷,在夜深人靜入夢前,悲傷偶爾會洶湧而上。
我曾經多次到醫院對護理人員演講悲傷關懷與陪伴,結束後都遇到有人留下來問我關於十年前到現在的悲傷心事,因為不曾或不願意在家人面前攤開來談,於是只能各自躲在房間裡面舔拭自己的傷口。
經常遇到某些人會說:「事情都已經過去這麼多年了,你怎麼還走不出來!」這是帶著責怪的態度在安慰悲傷者,其實悲傷者大可以不接受、不去理會。
佛陀說過:「有人要送禮物給你,假如你不接受,請問禮物會回到哪裡?」我想要教悲傷者拒絕接受這種責備的安慰,因為那是在強迫你穿別人的鞋。
悲傷是非常個人化的情緒,按照安寧療護的標準:尊重病人的自主權與個別差異,我們應該要尊重每個人悲傷程度的深淺與時間的長短,而不是定一個公認的標準去譴責某些少數人太超過。
我常說:「如果我想要悲傷十年,請問有哪個專家管得著嗎?」悲傷既然是人類的正常情緒,理所當然要有個別差異。你管我要悲傷多久?那是我的自由!
(本文摘自《人生,求個安寧並不難》,海鴿出版,許禮安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