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有許多70歲以上的高齡者,購買投資型保單後,子女卻投訴長輩是被保險業者騙了,諸如此類的爭議層出不窮。因此金管會日前宣布,明年起70歲以上長者購買投資型保單時,全程需錄影錄音,且紀錄需保存至保單有效期限結束後五年。
誤踩保本、高利陷阱
購買投資型保單糾紛不斷
專家指出,許多保險業者在推銷高齡者投資型保單時,常常會利用「保本」、「高報酬率」甚至強調「未來會繼續賺錢」等話術,卻沒有告知保險成本與投資風險,讓長輩誤把投資型保單當做一本萬利的理財工具,導致糾紛不斷。
立委賴士葆曾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提出,投資型保單糾紛不斷,他手邊就接獲多起陳情案件,甚至有70歲與85歲長者陳情,指出購買投資型保單後,投資虧越多、手續費扣更多!強調投資型保單陷阱太多,甚至針對高齡者販售,已經成為糾紛來源,應該通盤檢討。
新制明年上路
高齡者購買應錄影音存證
目前保險業者針對販售投資型保單給70歲以上長者,雖然有事後電訪確認投保意願的機制,但銷售糾紛仍然一起接一起,金管會經過數月研議並請教公會意見,在26日宣布修正「投資型保單銷售應注意事項草案」。
明年起保險業者銷售投資型保險商品給70歲以上的客戶時,銷售過程應在客戶同意後,透過錄影或錄音的方式保留紀錄,並交由適當的單位或主管人員複審,確認客戶辦理投保的適當性後,才能承保,該規定自108年1月1日起生效。
新規定也明定,保單銷售過程的錄音內容應包含以下五點:
- 業務員要出示合格登錄證,證明自己獲得公司授權可招攬投資型保險產品。
- 告知保戶其購買的保單類型為投資型保單,同時說明繳費年期、金額、包含保險成本在內的相關附加費用及收取方式。
- 說明商品重要條款內容,投資風險與除外責任,建議書內容及保險商品說明書重要內容。
- 說明契約撤銷的權利。
- 詢問客戶是否了解每年須繳保費、最大損失金額?並確認客戶是否可以承受損失。
保險業者表示,金管會宣布之前都有詢問過公會意見,下半年度將研議內部作業流程,並在明年配合政府規定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