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熟齡時,你不妨又可以任性一點,合不來的人,你就自動疏遠吧,人際關係上也來個「斷捨離」。畢竟人生越來越短,勉強交流實在是太費時傷神了。倘若你是被「斷捨離」的那一方,也要看開點,因為你只是神經比較大條,而對方比較會做人而已。
文/石芳瑜
人類是群居的動物,從小我們就熱衷於找尋伴侶、結交朋友。畢竟沒有人是一座孤島。我們渴望被認同、被接納,這在青少年、學生時代特別明顯。找尋伴侶的過程也是,總要摩擦得傷痕累累、身心俱疲,彷彿這樣才能確定這是愛,只是彼此不適合。
不過任何關係都有強弱,年輕時難免任性,有些人就是蠻不在乎。臉書時代,不少「朋友」關係相當危脆,一個不順眼,就可以把人「封鎖」。「封鎖」形同絕交,即使不常見面(甚至沒見過),但有些人被封鎖還是呼天搶地,感覺自己很受傷。
然而人到中年,多少懂得世故,特別是商場往來,有時是為了建立人脈,有時是服務客戶,絕交往往是大事,誰和誰絕交,不外是結下了梁子,搞得深仇大恨,很難回頭了。
可是回顧我們的一生,真正相知的朋友又有幾個?不少朋友在沒有利害關係後,自然就會離去。到熟齡時,這樣的情形會更加明顯。
然而人類還是渴望友誼,於是四、五十歲之後,同學會也變得格外熱絡起來,因為人們總是懷念那些純真年代,那些和自己擁有共同回憶的同學。即使以前吵過架、絕過交、追過同一個女孩,多年後久久一見,那些不美好早就變得很稀薄。
那次與單戀對象的重逢
我年輕時,也常常跟人絕交或分手。有些人確實是不順眼、不對盤,不想勉強自己繼續相處下去。然而也有一種情況,反而是因為太在乎。
我曾經喜歡過一個男生,彼時對方一直跟我保持著友好的關係,但後來我知道他有女朋友,因為受不了這種單戀,就自動斷絕了聯絡。前幾年,我們再次重逢,一開始我非常開心,可以突然意會到自己竟然還是有點心動,懷念起當年未成的情緣,見面幾次後,我又寫email告訴他:我們不要再見面了。
沒幾天,對方回信老實告訴我:「妳跟以前一樣沒什麼變,還是這麼任性,其實要決裂或再見,我都可以。但是說要來、說要走的人都是妳啊。」
我看著信,自己也笑了。說到底,太在乎的人是我。到了一個年紀應該要把感情的得失看淡一點,費洛蒙應該也降低了,人生有些緣分難得,對方或許真的把我當成朋友。而當不成戀人,應該可以當朋友。這件事值得練習。
正因為人們需要朋友,有些人會死抓著朋友不放。但說到底,有的人你就是跟他不對盤、相處起來卡卡的。
於是到了熟齡時,你不妨又可以任性一點,合不來的人,你就自動疏遠吧,人際關係上也來個「斷捨離」。
畢竟人生越來越短,勉強交流實在是太費時傷神了。倘若你是被「斷捨離」的那一方,也要看開點,因為你只是神經比較大條,而對方比較會做人而已。更何況我認為練習老去最重要的是要學習獨處,要練習享受一個人的時光。
別害怕開口說出內心的不悅
想要主動斬斷緣分怎麼做?老實說也不很難,只要不回信、收到訊息已讀不回就行。但你或許覺得這樣很不禮貌,那麼只要越回越短、越回越慢,一般人通常就會感覺得到。再禮貌一點,就是寫一封感謝信,謝謝對方過去的關照,自己打算放空身心,順便告訴對方不必回信沒關係。
我在《50歲開始,不過配合別人的人生》書中看到兩個方法很有趣。書上說「想離婚的話,只要連續三天對伴侶說『我討厭你』就可以達成。」意思是你只要每天告訴對方『我討厭你』,保證任何人都不想跟你在一起了。
如果你想跟朋友斷交,直接告訴他:「我討厭你。」就行了。可是你大概心想,說「我討厭你」未免太任性、太不聰明了吧?根本就沒有勇氣說出口。所以作者名取芳彥教他的朋友另一個方法,建議他的朋友寫一封假信,
告訴對方自己加入了一個宗教團體,而教主告訴他,如果他跟某年某月出生的人交朋友,對方就會墜入地獄受苦,為避免好友墜入地獄,也只好忍痛斷絕來往了。最後祝福對方幸福快樂,從此不必回信。」
這個方法是否聰明?作者說他也不曉得,但至少他再也沒有收到對方回信。
總之,你若不想跟某人來往,冷處理也甩不掉,又編不出一個好理由,也不想傷害人,就要有說出「我跟你個性不合」這種黑臉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