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手寫信的時代,有什麼比留下戀人親筆寫的情書,還要更加浪漫,且更加具體保留愛情記憶的方式?
1981年八月苗栗三義空難,日本女作家向田邦子來台旅行取材,搭乘了這班死亡班機殞落。之後她的妹妹在邦子的公寓整理其遺物時,發現了一紙袋,裡面裝有向田邦子和N先生往來的書信和N先生的日記。然而打開這袋書信,卻是2001年春天以後的事了,距離邦子離開人世二十年,距離邦子和N先生的戀情則超過三十幾年,也才揭開了向田邦子這段不為人知的第三者戀情。
據說N先生最後因病厭世而自殺。而邦子搬離父母家中,卻是在男友去世之後。邦子是如何低調地保持這段戀情?男方去世後的十幾年,又發生過什麼事?這牛皮紙袋就靜靜地放在儲藏室裡十幾年,那些年邦子都想些什麼呢?
邦子的戀情不是這篇文章要談的重點,邦子的父親也曾經外遇,讓她的母親感到痛苦,而邦子自己在二十幾歲時卻和大她十三歲的攝影師戀愛,戀情持續許多年。想必她一方面享受著這段被疼愛的感情,卻又感到內疚,才會如此低調吧。向田邦子極顧家,終身未嫁,一直到三十五歲跟父親吵架才搬出去住。她的散文從不曾談及自己的戀情,但她的小說卻寫盡男女愛戀的貪嗔癡,想必是人生中諸多體悟。
所以,她留下這個紙袋必然是因為懷念,不捨丟棄。
秘密戀情留下情書或任何證據向來是危險的事。手機簡訊、電子郵件最好看完就delate。但這在戀人的心裡是多麼煞風景的事?於是不小心讓配偶看見了、讓徵信社抓包了。但是又何奈?只好又上演一段道歉認錯或是改口稱真愛的戲碼。
電影《無可救藥愛上你(Possession)》(小說書名《迷情書蹤》)裡的外遇被發現就純粹是意外。研究十九世紀詩人藍道弗.艾許的男主角羅蘭在圖書館借閱艾許遺留的藏書,意外發現書中夾有艾許寫給某女士的書信(嚴格來說是草稿),這才發現這位以愛妻聞名的詩人,同時也愛過另一位女詩人。
顯然這封信艾許寫完也忘了夾在哪裡,這本書也一直沒有人翻過,包括他自己。
現代秘密的電子情書或許可以加密藏在硬碟或是雲端,雖然被駭客破解的機會不是沒有,但相對安全許多。倘若老來失憶忘了密碼,或是硬碟毀損,從此資料消失,那也是天意。畢竟戀愛只是兩個人的事,沒必要留給後世人追憶。
然而人就是這麼奇妙,越是不能說的秘密,少了一紙證書,天底下只有你們倆知道的愛情,是否甘心就此消失得無影無蹤,永遠只是個秘密?便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的事。於是《麥迪遜之橋》裡的女主角選擇在晚年時寫下令她終生難忘的出軌,在死後,才以書信的方式向她的孩子告白這段秘密。
還是手寫信的時代,有什麼比留下戀人親筆寫的情書,還要更加浪漫,且更加具體保留愛情記憶的方式?
過去,我們總習慣把這些信件收在抽屜或是小盒子裡。
我和過往戀人的書信往來自然是上個世紀的事了。還記得我多半是用餅乾鐵盒裝這些信。
與初戀情人分手時,我竟大器地退還他寫給我的所有情書,並要求他也退還我寫給他的信。意思是,倘若將來男婚女嫁,我不會留下什麼足以威脅他的愛情證據。也不知道是哪來的八股想像?婚前戀愛本來就自自由由、稀鬆平常。
我不知道他拿回自己的信後如何處置?我卻一把火把自己寫的信都燒了,一邊像黛玉葬花一樣淚流滿面。比較好的方式應該是埋在樹下吧?或許哪一天還可以挖出來回味一番。
前陣子整理自己的抽屜,發現我竟留著後來一位戀人的情書。此人並非我先生,而且分手是我提議的。因為辜負了別人,我看著那些至今仍記得的筆跡竟然沒有勇氣打開信。至於我先生,老夫老妻了,恐怕看到這些信既不嫉妒也不好奇了吧?臉上一陣紅一陣白的只有我自己。很快地,我又把鐵盒子蓋上了。
都說祕密還是放在心裡最安全,受不了了就找個樹洞說去。但有些太誇張的愛情想像還是讓身邊的人知道比較好。前不久看到一段網路影片,一個婦人硬是相信臉書上一位未曾見過面的「美國男友」,而且執意要匯幾千塊的美金交由第三者給對方周轉,因為女兒知道了而鬧進了警局,連警察和銀行行員都說這故事實在聽不下去,為何婦人要信?
倘若真是渴望戀情到了神智不清的情形,周遭最好還是有人「把關」,收集一下這些詐騙愛情的證據。摸不到的愛情太虛幻,還是回頭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