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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預約書 ——信託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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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麗萍

保險

攝影/林煒凱、陳永錚、插畫/李俊建

976期

2015-09-03 18:09

當你辛苦養育小孩,卻無法陪他們長大;當意外隨時有可能降臨;當你一個人逐漸老去……,你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家人。如果能夠事先成立信託,為財產做好規畫,不僅能指定受益對象,還能專款專用,把愛一直延續下去。

面對生命的盡頭、意外的降臨、一個人的老後……,你是否已經為自己、為至親的家人做好準備?

萬一遭逢意外,雖然你已買好保險、指定受益人,但如果沒有交代如何使用保險理賠,可能會因所託非人,而無法善用準備好的錢。同樣地,變老不可怕,最怕是老無所依,若在失智失能之前,安排老後的生活,才能真正安心老去。

畢竟,每個人的生命都有可能會面對風險,所以,以下的故事,你都能夠對號入座。

 

癌末媽媽遺憾無法陪孩子長大……你以為留下財產,孩子的學費就有著落?


這是一個悲傷的故事, 但母親的遺愛卻是長存。

「雖然媽媽不在了,但她的愛,會一直陪著你長大。」賴怡璇對著姊姊留下的女兒這麼說。眼前年僅十歲、過早經歷親人生死的小女生,已然聽懂。

即使過了兩年,賴怡璇提起未滿四十歲就因乳癌早逝的姊姊,還有陪伴她走過的那段癌末時光,一切仍記憶猶新。

「病情在一個月內急速惡化,我們措手不及。做完檢查後,醫師宣告姊姊只剩兩星期時間。」賴怡璇說,即使有家族病史,但癌末的噩耗來得很突然,姊姊很快就陷入語無倫次、時而清醒時而迷糊的狀況。

賴怡璇趁姊姊清醒時,趕緊詢問她的心願,當時,姊姊最掛心的就是唯一的女兒。由於姊姊從事保險業務,很早就替自己和家人做好規畫。但,即使留下一筆保險理賠金給孩子,孩子卻還年幼,也無法自行打理。

「雖然錢不多,但姊姊請我幫她看好這些錢。」賴怡璇說,姊姊希望把留下來的錢,為女兒成立信託

對信託完全沒概念的她,必須先搞清楚姊姊的保險理賠金額、信託應該如何辦理等,一時手忙腳亂。當時,娘家和夫家親戚對姊姊處理財產的方式也意見分歧。

「姊姊時間不多了。」面對陷入半昏迷的姊姊,賴怡璇從聯絡和敲定銀行、討論信託契約內容,到簽訂契約,僅花了一星期時間,在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的緊急處理下,完成了姊姊的最後心願。

賴怡璇還記得很清楚,那天是平安夜。一家人聚集在台大醫院病床前,姊姊在丈夫攙扶下強打精神,在信託契約上,捺下指印。兩天後,便離開了人世。

這枚指印,一了她的心願,即使提早離開,也不那麼遺憾。雖然金額僅有四百多萬元,卻是一個母親的心意。

這些錢交付信託後,將可支付當時年僅八歲的女兒念到大學的學費,並採取實支實付的方式,為女兒的才藝課、安親班、補習班等費用做好準備;十八歲以後,每月給女兒一筆零用錢。


賴怡璇說,原本擔心把姊姊的保險理賠金、勞保給付等遺產交付信託,會造成家庭衝突,幸好姊夫謝振華也能體諒和支持。謝振華受訪時說,「太太留下的錢交付信託 ,我也覺得很安心,至少女兒的教育費都已經準備好,減輕了很多負擔。」

「雖然無法陪伴女兒長大,但姊姊希望能透過信託,在女兒的成長過程中,盡一分心力。」細說從頭,賴怡璇紅了眼眶。

為人父母最難捨的,就是孩子,萬一因急病或意外而突然離開人世,即使留下遺囑,或交代其他親人,也可能無法長久且妥善照顧年幼的孩子。透過成立信託,交由公正第三方的金融機構看管財產,反而能夠專款專用在孩子身上。

人生無常,誰也不知道能與家人在一起多久,倘若能為所愛的人做點什麼,就算先離開,也就沒那麼遺憾和牽掛了。

 

插圖

 

信託

意外成為植物人的張小薇, 由妹妹出面和姊夫打官司, 爭取將理賠保險金成立信託,避免被任意挪用。(攝影/林煒凱)

 

少婦因意外昏迷,保險金被丈夫揮霍大半……你以為領了理賠金,親人會用在刀口上?


第二個故事是,你永遠無法預測未來,但你至少可以為自己、家人做好準備。
當意外降臨時,往往讓人手足無措,即使買好保險、獲得龐大的理賠金,更重要的是,要事先規畫如何使用,才能真正用在刀口上,並減輕家人的負擔。

四年前,住在中部地區、六十二年次的年輕婦人張小薇(化名),有一天騎摩托車回家,突然失去意識倒在路邊。送醫後,雖然救回一命,但昏迷指數三,後來成了植物人。

張小薇為自己買了相當多的保險,保險理賠金達一千二百萬元,原本足以支付自己的醫療費用,沒想到,卻被丈夫挪來償還債務、房貸等用途,很快就花到剩下七百萬元。相反地,當小薇需要更好的治療時,丈夫卻不願意多花錢。

娘家擔憂小薇的保險理賠金早晚會被花光,但丈夫卻難以溝通,因此打起官司,想要爭取小薇的監護權。訴訟了整整兩年,最終裁定小薇的妹妹新增為監護人,並把保險理賠金設立信託,以實支實付的方式,支付她的長期看護、復健、按摩等療養費。

當官司結束時,保險理賠金只剩下四百多萬元。「錢容易讓人變質。」小薇的妹妹感嘆說,即使是最親近的人,也很難保證會一直善待自己,「還是成立信託、放在銀行最安全。」

自幼喪母的張小姐,姊姊小薇就是她的依靠。如今,她和幾位妹妹決心要好好照顧姊姊,把姊姊從醫院接回家,而不是送到護理之家。每天,張小姐交代看護替姊姊按摩,並勤做復健,避免長期臥床導致肌肉萎縮。「我們要把姊姊顧好,哪天她可能會醒來。」

保險理賠金雖然可以指定受益人,但卻無法指定用途。以張小薇的例子而言,與其拜託親人照顧,不如事先規畫將理賠金成立信託,設定好理賠金的使用條件,才能真正免除後顧之憂。


獨居的90歲奶奶,被有心人接走……你以為到了晚年,子女會終生照顧你嗎?


場景換到:你活到老,卻可能老無所依。

一個人的老後,萬一失能或失智,縱有千萬家財,也等同於零。

現年九十歲的老奶奶趙桂榮,膝下無子女,具榮民資格的先生四年前過世,留下她獨居在新北市新店區。趙奶奶曾是教師,早年和丈夫存了錢就買房地產,在台北擁有三、四棟房子和店面。

「老人如果有錢,就有很多人想要扶養。」談起當初義務擔任趙奶奶信託監察人的緣由,國泰建設總經理室副理劉邦和這麼說。

去年,趙奶奶被一名非親非故的有心人士接走,長達七個多月。相識多年的好友兼鄰居的歐奶奶與她失聯後,非常焦急,只好通報新北市社會局。

但趙奶奶名下資產不少,不符合社會局協助的條件。所幸,她是榮民眷屬,社會局轉介到榮民服務處,她才被「救」了出來,安置在新店的老人照護中心。

安置之後,問題來了。過去,趙奶奶的醫療和照護費用,都是交由好友歐奶奶拿著她的存摺到郵局取款,「但這並非長久之計,必須找到合法且安全的方法。」無計可施之下,榮民服務處負責此案的公務員,拜託在建設公司服務的國小同學劉邦和,請他幫忙處理趙奶奶的資產變現,以保障權益。

劉邦和上網查詢後,發現信託是可行的方式,不僅可以專款專用在醫療照護上,也能避免財產讓有心人士挪用,於是建議趙奶奶用信託方式辦理,先把其中一戶房產處分,以便籌措信託的資金。

趙奶奶到法院公證房子的買賣交易,把賣掉房子的一千兩百萬元,成立自益型的老人安養信託。透過信託,以實支實付醫療、養護機構與看護等費用,照顧自己的下半輩子。

遺憾的是,計畫趕不上變化。原本身體硬朗的趙奶奶半年前摔倒,加上不慎喝到酒精導致失明,如今臥病在床、意識不清,無法繼續處理名下的其他財產。

其實,結不結婚,都是一個人走到生命的最後。提早規畫,才能順應自己的需求,來安排自己老後的生活。為自己做好準備,也是為親人最好的打算。

到底,誰需要信託?答案是,不管你是單身、單親,或者有家庭和小孩的人,其實都需要信託。

過去大家對信託的觀念,多半停留在「有錢人的避稅工具」,事實上,信託不是富豪專有,一般人也能善用信託。

 

它不是有錢人專利 單身、單親、有子女家庭、弱勢都可成立


想要成立信託,除了委託人和受益人之外,還需要設定信託監察人。日後任何契約內容的變更,都必須經過監察人同意。

舉例來說,委託人若是老人家,把財產進行信託,有一天他可能失智或失能,而兒子、媳婦可能會解除他的信託契約,若有設定監察人,任何變更須取得監察人同意,就能保障契約不會被貿然中止。

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張齊家指出,通常監察人可由信賴的親友擔任,或是社福團體和政府機關。目前心路基金會、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各縣市社會處等,都具有擔任信託監察人的經驗。

至於信託財產,包括現金、股票、不動產、保險理賠金等,目前以現金和保險理賠金為大宗。

像張小薇那樣的保險金信託,在國內仍未盛行。張齊家指出,目前還沒生效的保險金信託契約大約有五百件,「相較於國人擁有的保單數量,信託的比率仍偏低。」以國人平均買二.三張保單來看,國內保單張數逾五千萬張,保單信託比率僅十萬分之一。

 

信託

趙奶奶在失能前,把賣掉房子的錢交付信託,住進安養中心,才不至於獨居終老 。攝影/陳永錚

 

它已推行二十年 門檻依各銀行規定 利息足以支付管理費


據信託公會統計,截至今年第二季,整體保險金信託規模為三億九千七百萬元,其中國泰世華銀行規模為一億四千九百萬元,占比三七.五%,第二為中國信託約六千萬元,以及華南銀行約五千九百萬元。

雖然信託具有管理財產的好處,但大部分人擔心的是門檻的問題。目前各銀行對於成立信託的門檻,並沒有一致的規定,有些銀行要求至少一千萬元才能設立信託,也有銀行以三十萬元為最低門檻。即使二○○○年訂定了《信託業務法》,但對多數銀行來說,這不是賺錢的業務,因此並未積極推廣。

此外,信託的費用也造成很多有意願的人卻步。其實,銀行收取的管理費,遠低於定存利息。舉例來說,銀行收取一年的管理費為千分之二至千分之六,定存利息為一.三七%,而銀行會支付利息給信託財產,換言之,孳息的部分就足以支付管理費。

雖然《信託法》推了近二十年,但國人對於信託仍相當陌生,事實上,善用信託來解決老人安養、子女教養、身障者照護,不僅讓你留下的財產能得到妥善的運用,也讓自己對家人的愛一直延續下去。

 

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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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只有保險還不夠?

風險1:保險金可能被監護人挪用。
風險2:受益人可能在短期內散盡家財。
風險3:受益人年幼或失能,無法妥善管理保險金。

整理:吳沛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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