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請辭,金控高層遭到檢調起訴,幾個月來沸沸揚揚的兆豐案暫告一段落,然而,近年因法遵問題而遭美國重罰的外銀,他們的洗錢防制多已大步向前,台灣呢?
一二年七月,美國參議院的常設調查委員會發布一份長達三四○頁的報告,指控滙豐銀行長期洗錢,對象涉及墨西哥毒販、伊朗、蘇丹等美國貿易制裁國,及中東與恐怖分子關聯的銀行,時間從○二到○九年,歷時長達七年。
這份為期一年的調查,審閱逾一千四百萬份文件,遭問訊的滙豐高層及銀行監管人員達七十五位。由於罰金高達十九.二億美元(約新台幣六二○億元),令人咋舌,幾乎吃掉滙豐銀行全年一成五的獲利,對比台灣兆豐金,遭罰五十七億元,占全行獲利二成的罰款,絕對數字更驚人,當年報告一公布便震撼全球金融圈。當時參與調查的參議員利文(Carl Levin)形容,滙豐內部「每一個角落都遭到汙染」。
而其中,滙豐最主要的「汙染源」,來自墨西哥分行。墨西哥毒梟猖獗,滙豐為當地的毒梟提供洗錢服務。滙豐墨西哥分行前身為墨西哥銀行,二○○二年時被滙豐收購,當時該分行並沒有法遵部門,此後滙豐對此亦無做出顯著改善。
事後法遵人力倍增,總裁保飯碗
報告發布後,滙豐時任總裁歐志華(Stuart Gulliver)隨即於同日發表聲明,表示滙豐「承認過去的錯誤,並將深切道歉」。隔日聽證會上,滙豐法遵主管貝格利(David Bagley)更當場請辭。
儘管滙豐案涉及金額巨大,當時美國財政部亦有多人認為應起訴滙豐,然而截至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一位滙豐高層遭到刑事起訴。最終,滙豐同意向美國政府支付十九億美元罰金,此外,滙豐須接受長達五年的法院監管,同時加強內部控制。
七月遭罰,但同年一月時滙豐即聘用美國前財政部副部長斯圖爾特(Stuart A. Levey),作為首席法務長,負責反恐及金融情報工作;同時制定新的法遵制度,要求全球各地法遵負責人須向倫敦首席執行官匯報,另一方面,在全球大幅擴張法遵人力。此後三年,滙豐的法遵部門增加約五千人,法遵支出提高一倍有餘。
遭重罰後的滙豐,行政總裁歐志華並未因此下台,原本引咎辭職的法遵主管貝格利,一四年仍拿到英國合作銀行聘書,負責法遵部門改革。
洗錢及非法交易的追蹤,是當前全球金融體系難題,即使在先進國家,洗錢防制的成績也不甚理想。以美國為例,聯邦政府一○年扣押了二十五億美元資產,但對比該年度六五○億美元的非法毒品市場估值,占比不到五%。
沒有一家銀行,未涉非法資金
聯合國毒品控制和犯罪預防辦公室(UNODC)前執行主任科斯塔(Antonio Maria Costa)即曾表示,在世界各地的銀行中,她找不出一家銀行沒有被非法資金所滲透的。
除了滙豐銀行,被美國重罰的苦主還有英國渣打銀行,於一二年底挨罰三.四億美元、一五年花旗銀行也繳了一.四億美元罰金,及今年九月中國農業銀行紐約分行遭聯準會點名在反洗錢法規有重大缺陷,十一月時被罰了二.一五億美元等。但這些銀行中,除渣打銀行總裁莊貝思於今年底卸任外,其餘兩銀行CEO迄今活躍任內,也未遭到司法起訴。
過往美國類似案件中,只要公司願意承認錯誤、交納罰金並承諾改善其法遵體系,那麼最終結果通常會是達成「暫緩起訴協議」(DPA)。除非案情重大或再犯,否則司法部多半不會對其提起刑事上訴。
從一二年的滙豐案、一四年的渣打銀行、一五年的花旗及巴黎銀行,到今年的兆豐銀,莫不在美國老大哥祭出法遵制度不完備的大旗下低頭;不同的是,兆豐案在台灣掀起的波瀾,充滿了政治謾罵及陰謀論,卻少了些專業和審慎,而後者,才是我們當前金融體系改革最迫切需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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