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大選的戰火還未平息,立委選舉的火又開始延燒了。每回立委選戰通常都是同黨同志同室操戈,這回也不例外,民進黨內的戰事就由林文郎與陳勝宏之妻薛凌兩人對峙,揭開序幕。
這些問題,以目前的情勢看來,恐怕只有最後一個是肯定的,也就是說,無論林文郎如何攻擊陳勝宏、薛凌夫婦,民進黨內通過提名薛凌在不分區安全名單的布局應該不會改變。
昔日最佳拍檔 /今日幾乎有你就沒我
對壘的林文郎和陳勝宏背景相似,都崛起於台北市議會,在「黨外五虎將」時期,這兩人交情深厚。林文郎說:「我當時全力推薦他擔任陽信理事長。」林文郎當時成立陽明證券,在政壇與事業上與陳勝宏攜手並進,被公認為最佳拍檔。曾幾何時,兩人的宿怨之深,幾乎到了「有你就沒有我」的地步。
提起陳勝宏夫婦,一般人最好奇的還是陳勝宏如何娶到甚具幫夫運的薛凌為妻。從政生涯長達二十七、八年的陳勝宏,日前,第一任妻子高美琴跳出來指控薛凌「花四千萬」搶走她老公。陳勝宏則解釋,他離婚十五年,和薛凌結婚才九年,就時間上推算,薛凌豈有搶人老公之嫌?
陳勝宏擔任台北市議員期間,於八十二、八十五年兩次的財產申報,配偶欄都是空白的,到八十七年進入立法院之後,配偶欄才填上了薛凌。陳勝宏的資產紀錄也由原本負債一億多元,加上幾筆土地、房屋,在娶了薛凌之後,儼然成為立院的大地主、大金主。
「薛凌成為陳太太到底帶了多少嫁妝?」從陳勝宏的財產申報資料可以看得出來,薛凌名下的土地與股票,遠遠高出陳勝宏甚多。她的前夫何明純與林文郎、陳勝宏都是好友,也都是陽明山信用合作社的理事。
攤開民國七十二年的舊報紙,斗大的標題寫著「何明純被兩個歹徒砍殺五刀,妻子薛凌報案竟被當作開玩笑」。何明純在自己開設的錦南建設公司辦公室內遭歹徒砍殺,兩名歹徒逃走時,搶走放在何明純辦公桌上的一綑十萬元現金與一萬多元的散鈔。後來,三十六年次的何明純卻是死於胰臟癌,得年四十一歲,其父何金養為改制前的北投鎮民代表會主席,何明純身為獨子,薛凌和他結婚時已是梅開二度,卻在何明純身後一手繼承了何家全部財產,帶著兩個兒子改嫁陳勝宏。
「到底結過幾次婚?」薛凌面對外界的詢問,不願意正面回答,只說:「如果林文郎願意把他的感情、婚姻都交代得很清楚之後,我也會交代。」
兩位政壇老鳥/延續政治香火不同調
政壇老鳥的陳勝宏,決定讓妻子薛凌接手他在民進黨的政治資源,取代他擔任不分區立委,另外,也不吝栽培新人,壯大政治版圖。六十五年次的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呂瀅瀅,初出馬競選時就深受陳勝宏夫婦照顧,議會同僚私下都稱呂瀅瀅是兩人的「乾女兒」。
而當時在黨內初選時即因「學歷問題」備受質疑的呂瀅瀅,初選就打敗了同區候選人林文郎的女兒林心怡。這回,林文郎親自出馬再戰不分區立委,並準備栽培目前負責「食谷餐廳」的兒子林志達進入市議會,屆時又要和呂瀅瀅短兵相接。
兩人紛爭不斷/從董座搶到立委席位
在本屆民進黨不分區名單中,薛凌與田秋堇、許榮淑角逐弱勢組,而林文郎則在不分區的「危險名單」上。眼看自己境遇危如累卵,林文郎率先以「陽信銀行股東」身分,大幅刊登「別讓陽信銀行成為第二個中興銀行」的廣告,揭開薛凌夫婦的關係人貸款,並引爆廣大內線交易案判刑確定,以及薛凌為何仍舊擔任銀行董事等問題。
兩人紛爭不斷/從董座搶到立委席位
在本屆民進黨不分區名單中,薛凌與田秋堇、許榮淑角逐弱勢組,而林文郎則在不分區的「危險名單」上。眼看自己境遇危如累卵,林文郎率先以「陽信銀行股東」身分,大幅刊登「別讓陽信銀行成為第二個中興銀行」的廣告,揭開薛凌夫婦的關係人貸款,並引爆廣大內線交易案判刑確定,以及薛凌為何仍舊擔任銀行董事等問題。
判決書中載明:台灣高等法院在九十一年十月三十日宣判「薛凌共同連續違反從公司之董事獲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未公開前,不得對該公司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買入或賣出之規定,處有期徒刑五月,何利偉、楊仁正各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均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高等法院合議庭法官宋祺、陳坤地與雷文華引述八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修正前的證券交易法,判處薛凌等人五個月的徒刑,並載明「不得上訴」。
判決確立後,薛凌找來律師研究,發現證券交易法修改後加重刑責,原來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改回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薛凌以修改後刑度加重、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得以上訴第三審,因而向最高檢察署及最高法院提起上訴。然而一年多下來,最高法院卻沒有任何動作,也沒駁回上訴。
自證交法修法以來,這項少見的案例顯然讓法界很傷腦筋,不過,一般法界人士認為本案行為時間在八十七年間,法院已沿用修法前較輕的刑度判處被告五個月有期徒刑,如引用修法後較重的刑度重相更審,勢必又要拖延一段時間。
幾年前,林文郎以曾擔任陽信常務董事三年、陽明山信用合作社理事十五年的胞弟林文裕的名義,向財政部金融局申請認可林文裕是否具備財政部所修定法條中「專業董事長」的資格。
結果,財政部金融局以這項資格認定必須由陽信商銀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函報本部審查」的理由退回。也就是說,除非陽信商銀主動檢具資料給財政部,否則無法認可專業董事長的身分,而陽信商銀的主控權,當然是在董事長陳勝宏身上。稍早前,林、陳兩人因爭奪陽信董事長寶座,幾乎已翻臉。
「他(指林文郎)要搶陽信,有本事就多買一點股票」、「要吃就要討賺,不要只會扯人家後腿」,被指「靠老婆薛凌致富」的陳勝宏,對這場因為選舉引爆的紛爭相當無奈。只要涉及政治與陽信資源,這兩人的紛爭是不可能善罷甘休的。
但不管誰說的有理,做為主管機構的財政部似乎也應該出面查清楚,若薛凌的判決已確立,陽信的董事應當及早易人,以昭公信。(本文轉載自387期今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