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罹患末期口腔癌去世,其4名兄姊為法定繼承人,然而卻無親屬願意照顧他,一直到逝世,都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處理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等;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想不到,吳男過世之後,其兄姊發現此事並提告葉女侵害繼承權,要求歸還拿走的757萬元,以及項鍊與紀念金牌,而宜蘭地院宣判葉女須賠償524萬餘元。
日期:2024-04-17
實務上常見因為家中父母的偏愛,讓某些子女私底下獲得比其他兄弟姊妹還要多的資產,難道比較不受寵的人,就只能忍氣吞聲嗎?周念暉律師從法律的角度分析告訴你,在父母贈與後,要如何討回自己的權利。
日期:2024-04-14
不管國內外,爭遺產鬧到翻臉,甚至搞到法院相見,幾乎是家家經常上演的情節。然而,面對不孝晚輩,平時積攢下來的財產在法律上是必須留給他們一份的嗎?英國一名91歲老兵,在過世時幾乎把所有遺產留給自己的2個孩子,而已故兒子的5名女兒老早就跟爺爺鬧翻,平時也沒在往來,因此只各分得2千元左右,幾乎形同喪失繼承權,5姊妹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欲爭遺產,並稱遺囑無效。不過,法官認為留在長輩身邊盡孝道、有實質照料的人才有分產資格,也讓立囑人能依照自己心意分配遺產,5名孫女令祖父「很失望」,因此判這紙遺囑「完全合理」。
日期:2024-03-07
近年來筆者處理不少關於遺產繼承、免除扶養義務......的案件,裡面都涉及到一個共同的事實,就是子女在父母親離婚後,就沒有再和沒有監護權(親權)的那一方見面了。而在若干年後,當這些親屬們,因為要處理一些法律問題,而必須再相見時,其中涉及的狀況,並不單只是「法律」就能處理好的。
日期:2023-12-19
老張的六名子女在老張過世之後,討論遺產繼承事宜,其中老大張哲表示其經常在外流浪,甚少盡到孝道,所以願意放棄繼承權,財產由其餘兄弟姊妹繼承,但是國稅局仍然通知張哲要繳遺產稅,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日期:2023-12-14
最近在和幾位當事人討論繼承的問題發現,現代子女不婚或已婚不育,甚至有同性婚姻的問題,如果按照民法的應繼份去做分配,最後很可能無法公平的分配給後代子孫,甚至有可能是由沒有血緣的姻親繼承。
日期:2023-11-02
被醫療團隊完整照護健康的中國前總理李克強,竟然心臟病猝死,由於官方公布死因的說法,疑點重重,本刊特邀熟悉兩岸情勢的知名評論家范疇,分享他的觀察與觀點。
日期:2023-11-01
許多財富傳承的不當作法,都肇因於未即早規劃,直到晚年重病,才大筆大額的積極移轉財產,以致誤觸國稅局的實質課稅原則。有些人則是不了解國稅局的查核技術,自以為操作手法隱蔽,最終導致補稅加罰。接下來介紹幾則常見的不當稅務規劃。
日期:2023-09-20
張先生的父親,在去年過世了。生前他本來也想留下遺囑的,但總有一些顧忌,因此沒有把這個想法付諸實行,沒想到在檢查出胰臟癌後只不過一個月,老天爺就把他給帶走了。
日期:2023-09-12
編按:曾以律師娘之名協助許多主婦創業的林靜如,在陪伴父親走過人生最後那段路後,才深刻體認到:多數人總在老後遇到突發狀況,驚覺自己沒有做好財產規劃,於是必須面臨生活上的問題或困境;又或者忘了為自己最後的尊嚴與自主意志做好安排,讓後人為了自己身後事產生嫌隙。透過分享這些年在律師事務所聽聞的各類人生故事,並邀請律師從法律觀點出發,給予讀者財產規劃與傳承上的說明、建議及剖析,期望大家明白事前安排的重要,讓自己與家人在遇到無法預期的意外來臨時,可以從容安然的面對未來人生。
日期:2023-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