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50歲後,無論是繼承父母資產或是財產欲移轉給子女,建議可開始做相關規劃,提早試算做分配,可有效達到節稅,也能避免多位繼承者不必要的紛爭。關於資產贈與及財產繼承的範圍,包含不動產、動產和其他有財產價值之權利,如土地、房屋、現金、黃金、車輛、股票、公債、信託權益、漁礦業權等,依財產項目不同,有各自的時價認定,例如不動產的土地以公告土地現值、建物以房屋評定現值計算。
日期:2021-06-29
保險除了能提供保障之外,也有轉移資產、節稅的功能,不過近年來仍有許多保單的身故理賠金,導致國稅局依「實質課稅」原則,追討遺產稅或贈與稅,踩了地雷而不自知,快來一次搞懂保險稅務,常見9種投保特徵,還是可能會被補稅裁罰。
日期:2021-05-21
父母想將多年打拚辛苦攢來的土地移轉給子女時,選擇於生前以「贈與」或「買賣」之方式移轉,或是死亡後再「繼承」,這兩者所須負擔之相關稅負有何不同?
日期:2021-03-24
一位民眾生前將4張保單的要保人全部變更為配偶,死亡後配偶沒有將保單價值納入遺產稅申報,國稅局抓出並開罰。
日期:2021-03-09
對於人壽保險金是否為遺產的認定,將成為影響受益人是否要繳納遺產稅的關鍵,因此父母要是希望藉由規劃保單,將財產留給子女,要保人及被保險人若都為同一人,該保單可依法免課遺產稅;不過,專家對此指出,此種以保單避稅的方式,還需「指定受益人」,及考量國稅局「實質課稅原則」的8大樣態。
日期:2020-12-23
辛苦工作了一輩子,當年滿60歲的那一刻,國人就符合請領工作時雇主替勞工提繳、積存的6%勞工退休金(簡稱勞退金)的資格,但若在請領前不幸過世該怎麼辦?
日期:2020-12-19
夫妻一方過世後,另一方可依法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金額也可從遺產稅額扣除,少繳遺產稅,但別以為這個法定的權益看得到就一定吃得到。有一位民眾少了一個動作,原本可扣除1,700萬元的遺產額度,結果遭國稅局追繳130萬元的稅款,還要加計利息。
日期:2020-11-13
【案例故事】花媽有繼承人(1)韓總、(2)阿邁。花媽過世時有遺產200萬,但花媽在過世前2年,有贈與200萬給阿邁。花媽的遺產是400萬(200萬+200萬),還是只有過世時的200萬呢?花媽的債權人可以向阿邁跟韓總討多少錢呢?國稅局又是以400萬課遺產稅?還是以200萬課遺產稅?阿邁拿到的贈與200萬,要不要分給韓總呢?
日期:2020-10-15
6月底,各保險公司諸多原因引發停售潮,業務員忙著催促保戶趕緊加碼,但這從來與我無緣:彼時正處理幾件理賠申訴與診所醫療糾紛。埋首案牘的午後,好友Allen醫師來電,希望聊聊保險與稅務問題。
日期:2020-07-15
遺產估價方式不同,會影響繼承人最後得到多少財產。若想讓你的子孫都能夠家庭安穩,就要了解相關規則,做好節稅的布局,達到稅後財富最佳化!
日期:2020-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