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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日期:2024-05-18
投資理財

7旬父加入LINE股票群組、3千萬房產存款被騙光!如何防止長輩被詐騙?律師給子女10忠告「快去銀行做1事」

編按:一名旅英設計師近期在網路上分享,76歲父親加入股票操盤的80人群組,被詐騙集團哄騙簽約,98坪市價3000萬的房子過戶給詐騙集團的人,更被拿去貸款1600萬,存款現金也都被取走,損失慘重,控訴「台灣就是一個詐騙天堂」,文章曝光後掀起熱議。

日期:2024-05-10

投資理財

富爸爸送兒子的上億房產,啪!沒了...扣住權狀也沒用:不要以為婚前贈與,媳婦女婿就拿不到錢!

婚前贈與給兒子的房產,啪沒了?!今天上「律師先生-瑋哥」的課程聽到的案例,一位老董的兒子3年前結婚,他贈與一棟信義區1億多的房子給兒子,不過兒子不太會理財,怕他把房子賣掉,更擔心婚後被媳婦「拿走」,就把房產的權狀扣住沒給兒子,以為這樣萬無一失,兒子沒權狀過不了戶,婚前贈與的財產就算未來離婚媳婦也分不到。

日期:2024-05-10

產業時事

阿中部長回來了!陳時中、史哲、楊珍妮、林明昕接政委,故宮院長蕭宗煌留任…新一波政院人事一次看

準行政院長卓榮泰周五(5/10)再公佈一波人事名單,其中有4位行政院政委,將由衛福部前部長陳時中、文化部長史哲、台灣美國事務委員會(台美會)主委楊珍妮、台大法律系教授林明昕等出任。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將由蕭宗煌留任、台美會主委由中經院WTO及RTA中心資深副執行長顏慧欣出任,行政院政務副秘書長由立法院民進黨團辦公室主任王貴蓮出任。各部會政務次長、政務副主委部分,國防部副部長徐衍璞、柏鴻輝留任;外交部政次由田中光留任、現任駐法代表吳志中出任;法務部政次由前立委黃世杰、現任國安局副局長徐錫祥出任;經濟部政次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署長何晉滄出任。國發會政務副主委由現任常務副主委高仙桂出任;陸委會政務副主委梁文傑留任;海委會政務副主委由現任海委會海洋保育署長黃向文、海委會常務副主委吳美紅出任。僑委會政務副主委由台北市前議員阮昭雄出任;退輔會政務副主委由陸軍退役中將傅正誠出任;原住民族委員會政務副主委谷縱•喀勒芳安留任、原民會土地管理處處長杜張梅莊出任。行政院主計總處政務副主計長蔡鴻坤留任;行政院人事總處政務副人事長李秉洲留任;故宮博物院政務副院長黃永泰留任。

日期:2024-05-10

產業時事

「打詐新四法」秀出政府決心,下一步該關注《洗錢防制法》!為何很難對犯罪者假扣押?問題出在這

行政院會今(9)日通過《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等「打詐新四法」,將送請立法院審議。希望透過打詐政策專法化,落實政府打詐決心,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

日期:2024-05-10

產業時事

律師身分證想刪「父母、配偶、役別」個資一度判准,最高法院翻盤說不行!逆轉關鍵在哪?

身分證上不想印父母、配偶姓名以及役別資料到底行不行?答案是不行!一名陳姓律師在2021年1月到台北市文山區戶政事務所,申請換發不登載相片、性別、父母及配偶姓名、出生地、戶籍地址等資訊的身分證遭拒,他向北市府訴願又不被受理,進而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度認為上述資料不符戶籍法授權意旨,認定妨害人民隱私權、違反比例原則,判戶政事務所應准予換發;然而,文山區戶政事務所提出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也做出最新判決,指出身分證是戶籍管理制度中實體化個人資料的展現,改判律師敗訴確定。

日期:2024-05-10

產業時事

「點開臉書都是我的詐騙廣告!」指政府不能推責,謝金河看「打詐四法」通過:重點在執行力

詐騙橫行是政府不作為所造成!壹蘋新聞報導,看到一個標題:「謝金河快看!政院拍板打詐四法!」我是網路詐騙最大的受害者之一,新聞拿我來當標題,這也很合理。

日期:2024-05-10

產業時事

我被詐騙了,錢能拿回來?「打詐專法」上場2個有感改變:更快凍結人頭帳戶、更快拿回被騙錢財

被詐騙已經夠傷心了,眼見遭詐資金成功被凍結在銀行帳戶,且銀行根據金流軌跡,將錢還給受害者,這看起來像是不幸中的大幸;但沒想到下一刻,最高法院卻認定:銀行將錢還給被害者『無法律授權』。這個窘境,在打詐專法通過後,可望迎刃而解。

日期:2024-05-09

投資理財

智冠集團跨足加密貨幣、推出新金流服務!藍新科技要攻行動支付藍海

「增加流動性,對資產幫助是好的:我們打開更多消費通路,對流動性幫助就是大的。」智冠科技子公司、藍新科技總經理鍾興博週四(5/9)宣布,與幣託集團合作開發,能以加密貨幣進行消費交易的工具「BitoPay」,要藉此擴大在金流服務的事業規模。

日期:2024-05-09

產業時事

別過度解讀「藐視國會罪」!美國行之有年...立案沒這麼簡單,得先通過4項舉證,真正受理者少之又少

有台灣的學者問:「最近台灣在野黨鼓吹「藐視國會罪」,美國有這種法律嗎?你是法律與政治雙修,看法如何?」

日期:2024-05-09

產業時事

打詐新四法騙愈多關愈久,最重判10年!TikTok等4大網路平台須設法律代表,違者罰款可封網

新型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行政院周四(5/9)通過「打詐新四法」,其中最重要者為制定《詐欺犯罪防制條例》專法(打詐專法),要求一定規模的網路網路廣告平台業者負有4項義務。首先這次專法最特別的是「類落地」義務,是要求域外業者須提報「法律代表」,作為在台灣的防詐窗口,第二是強化網路廣告資訊透明度,第三是制定詐欺防制計畫納入風險管理措施,第四是執行詐欺廣告處理與通報。未來無論是TikTok(抖音國際版)、LINE、Google、X(原Twitter)以及Meta(Facebook, Instagram, Threads)等大型業者,需負擔上訴義務,違者可處新台幣250萬元至2500萬元鍰並限期改正,且得按次處罰,拒不配合者,情節嚴重甚至可管制流量或阻擋連結(封網)。

日期: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