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子資訊產業發展迅速,到處都缺人才,台灣電子業以高薪爭取優秀人才,頂大電機電子研究生畢業後,已有機會拿到年薪200萬元的高薪工作,超過國內許多大學教授的薪資。在這種薪資結構下,也難怪台灣許多大學都很難爭取優秀教職員加入,成為大學培育年輕師資的最大障礙。
日期:2024-05-03
力積電(6770)耗資3000億台幣的銅鑼新廠,也是台灣最新一座12吋晶圓廠P5,在周四(2日)舉行啟用典禮,惟該廠將建置55、40、28奈米製程,最新的製程只有到28奈米。面對部分晶圓代工同業同步進攻7奈米以下的先進製程,連晶圓代工二哥聯電(2303)都將與英特爾共同開發12奈米製程,未來力積電的贏面在哪裡?對此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認為,隨著3D IC當道,先進封裝技術成為主流,未來邏輯晶片與記憶體共同堆疊將成為趨勢,而在全球晶圓代工業者中,只有力積電同時具備邏輯晶片及記憶體的技術,這就是力積電的利基。
日期:2024-05-02
台股4月天終於結束,先是創下歷史新高20883點,隨即在4月最後一天跌到季線附近,上演尾盤由紅翻黑的急殺戲碼。上沖下洗的4月,人氣高股息ETF表現得如何?盤點熱門族群高息ETF,19檔中僅2檔守住漲勢,包含凱基優選高股息30(00915)股價上漲0.19%,以及永豐ESG低碳高息(00930)上漲0.1%,其中又以00915漲幅居前。
日期:2024-05-02
嘉義鐵路高架化工程不僅是嘉義市政府「十大旗艦企劃」中的核心策略,連動區域均衡發展與永續願景,同時也是國家邁向淨零政策中,橫跨產業與生活轉型路徑,顯見推動TOD(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 「大眾運輸導向型發展」已是國家發展趨勢。
日期:2024-05-02
力積電(6770)在銅鑼科學園區耗資3000億台幣興建的12吋晶圓廠P5,周四(2日)舉行啟用典禮。2023年夏天傳出需地孔急的台積電找上力積電幫忙,取得力積電P5廠對面、由力積電有優先使用權的一塊土地,準備耗資數百億元興建先進封裝廠,一時傳為美談。然而有媒體報導,今年台積電確定取得嘉義土地,將興建先進封裝廠後,原本在銅鑼園區的先進封裝廠計畫就沒有下文,引發外界好奇。對此力積電董事長黃崇仁周四僅表示,目前台積電對這塊地要怎麼用,還沒有決定,但「台積電如果需要,我們可以給它」。
日期:2024-05-02
營建股自去年以來,有不少個股已經翻倍上漲,近期因資金從電子撤出、403花蓮地震後都更題材等,帶動營建股大漲,週四(5/2)表現亦亮眼。遠雄(5522)亮燈漲停,冠德(2520)漲逾6%,國產(2504)、潤弘(2597)、皇翔(2545)、興富發(2542)都有逾5%漲幅。價值投資達人陳飛龍觀察,營建股剛好符合2個條件,因而受市場資金青睞。
日期:2024-05-02
市場很熱,很多案子稍微祭出一點付款花招,就能大賣。(當然也有完全沒招的,不知為何賣翻)近期接到民眾爆料,指稱台中市某建案的行銷手法,貌似大玩AB約、甚至走向0元購屋的路數。首先,該案說明會現場,不准參與者帶任何3C產品入內,進場前需通過X光機掃瞄,甚至還要簽切結書保密。
日期:2024-05-02
編按:「財富自由」是許多人渴望卻總覺得遙不可及的夢想,事實上具有安全感的富足生活,並不是資產的帳面數字要累積到千萬元,而是我們能否創造長期而穩定的持續性現金流收入!理財達人郭俊宏剛畢業時進入科技業,開始過著薪水不高卻爆肝的生活,從而萌生提早退休的念頭。當時的公司為上市櫃公司,他認購了10張股票,半年內股價從15元一路飆漲到71元,讓他覺得原來錢這麼好賺,在那個台股大多頭的年代,不論台股還是海外股票基金都是「賺多賠少」。可惜,2000年遭遇網路泡沫,在台股受傷後,他才老老實實從記帳節流開始,重新儲備資金,做好投資理財規畫,甚至學出心得,還考上CFP(國際金融理財規畫師)的證照。郭俊宏研發出一套「以息養股月月配、放大投資報酬率」的ETF投資心法,10年內達成月領10萬元配息的目標,累積千萬財富、實現財富自由,不但每月能產出持續性現金流收入,每年還能參與股市的市值成長,50歲不再為錢工作、提早退休。
日期:2024-05-02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日前剛結束中國訪問,週三(5/1)於立法院將民進黨的臨時提案當中,提到「中國」的文字都改成「大陸」,將「我國」改成「台灣」。民進黨立委蘇巧慧週四(5/2)再質疑,傅崐萁過去在立法院的臨時提案,也曾數度使用「我國」,按照傅崐萁的邏輯,他自己的提案也是台獨?傅崐萁則是回嗆綠營,全世界所有民主國家都不支持台獨,準總統賴清德已經表明要與共產黨坐下來談,為何依舊放任小嘍囉在小枝小節上糾纏不清。
日期:2024-05-02
隨著人工智慧(AI)的迅速發展,美國投資銀行高盛指出,未來全球預計將有3億個職缺被AI取代,勞動市場的面貌也將隨之改變。輝達執行長黃仁勳表示,AI不會導致失業,而是會使某些工作變得過時。這意味著企業在引進AI時,必須重新評估員工的角色和工作內容。當企業因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時,依據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4款,企業確實可以在踐行法定程序後,合法地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日期:2024-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