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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辦公室看直播,聽見大法官宣告通姦罪違憲,身體像有股電流通過,起了雞皮疙瘩,真的很感動。」二十年前仍是高雄地方法院候補法官、現為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葉啟洲,回憶起當下的興奮之情,開心地眼睛瞇成線。
日期:2020-11-18
備受全國關注的「通姦除罪化釋憲案」,今(29)日下午4時出爐,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91號解釋,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中「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規定「違憲」,立即失效,代表「通姦罪」立即除罪化!
日期:2020-05-29
更新日期:2020/5/29 更新內容:司法院大法官今日指出,《刑法》通姦罪與《刑事訴訟法》僅懲罰婚姻關係中外遇第三者的條文不符合比例原則,宣示違憲。其實,通姦除罪化的議題討論已久,今周刊於2014年即已撰文探討,以下為原文;文中人、事、物背景或已有調整、變動,造成不便還請見諒。-----(以下為原文) 《憲法》規定,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的基本人權, 均受保障;然而台灣依舊存在許多不符合國際趨勢、 甚至侵害人權的法令與制度,亟需改進。
日期:2014-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