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長張哲琛說,公務員退休制度的最大問題是太早退休。早退休所造成的財務傷害,不只是「多領幾年年金」,從十五年來公務員薪資與壽命變化狀況分析,早退休所造成的,是一種乘數效應的巨大衝擊。
紛擾半個月,勞保基金破產議題從一開始的檢討勞保年金制度,演變為全面「聲討」公務員的各項福利。
這些討論,或可多少處理當前軍公教退休給付的不合理處,也能堵住部分國庫漏洞,但如果把焦點回歸於現行制度本身的財務黑洞,那麼,半個月來關於公務員福利的各種沸沸揚揚熱鬧爭論,其實,就連退休金黑洞的邊緣,都還沒有真正觸及。
無論是勞保或公務員退撫基金,「讓基金營運達到收支平衡」,才是避免提早破產、造成世代不公的改革終極目標。而對公務員退撫基金來說,要一針見血的直搗問題核心,必須聚焦在十月二十四日銓敘部長張哲琛的這一句話:「軍公教領退休金,年齡太早!」
年金給付的金額隨薪資攀高
民國八十四至八十六年,公、教、軍退撫新制陸續上路,在「工作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即可領取退休金」的寬鬆規定下,公教人員的平均退休年齡開始迅速下滑。
以八十六年的情況來看,領取或兼領月退的一般公務人員平均退休年齡約為六十歲,教育人員則是接近五十七歲,而到去年,兩者的平均退休年齡分別下滑到五十五歲及五十四歲。至於軍人,因有軍階任期上限的規定,十餘年來退休年齡雖未明顯改變,但始終維持在四十二至四十四歲之間,遠低於一般民眾。
「領太早」對於退撫基金的殺傷力,表面上似乎只是「繳錢時間變短、領錢時間變長」的加減法問題,但若搭配公務員退休時平均薪資、國人平均餘命,以及公務員退休後死亡率的變化分析,可以清楚體會,領太早所造成的問題不是加減法,而是一種乘數效應的巨大衝擊,是時空環境變動之下,軍公教人員必須面對的改革重點。
首先從薪資變化來看,民國八十六年至今,公、教、軍的「退休時平均俸額」分別增加了三○%、一七%、八%。
由於退撫基金的年金給付是以「退休前最後薪資」為計算基礎,退休前的薪資將百分之百反映於退休後的年金給付金額:退休前的薪水變多,退休後領到的給付金額就是齊步上漲。
由此來看,當公、教人員退休年齡提早五年、三年,影響所及,並不單純只是「多領五年、三年的退休年金」,這句話應該修正如下:「不但多領五年、三年,而且領到的錢還比十五年前多出二到三成。」
因此,太早退休對退撫基金的衝擊,絕對不只是「給付的時間變長」,隨著薪水上漲,所遭遇的將是「時間拉長」碰到「金額變多」的乘數效應。
年金給付的期間隨餘命拉長
事實上,太早退休所造成的「時間拉長」,其長度,也比表面數字來得更加可觀。每一年,內政部會針對國內民眾壽命狀況製作「生命表」,列出每一年齡層的平均餘命,在民國八十六年時,公務員平均退休年齡是六十歲,那一年,台灣六十歲民眾的平均餘命是二十.六六年,意味當時退休的公務員,平均可領接近二十一年的退休年金。
那麼,現在的狀況又是如何呢?去年公務員的平均退休年齡是五十五歲,而依據生命表,五十五歲的國人平均餘命是二十七.四年。換句話說,雖然公務員退休年齡十五年來提早了五年,但因為國人壽命延長,能夠領到年金的平均餘命增加幅度卻是超過五年,而是達到了將近七年。
同樣的情況,在教育人員部分更加明顯。與十五年前相比,教育人員平均退休年齡減少了三.八歲,但從生命表所列的平均餘命來看,教育人員領取退休年金的時間,平均將比十五年前多出整整六年,來到二十八‧六四年之久。
若用更周延的角度來看「公務員年金領取時間」,那麼,恐怕還必須考慮「公務員比一般勞工更健康」的普遍現象。
公務員是不是比一般勞工更健康?這個問題,可以從歷次退撫精算時,對「公務員退休後死亡率」的假設基礎略窺一二。在民國九十年一月所公布的退撫基金第一次正式精算報告中,精算單位依據過去資料,認為退休後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國民的死亡率並無差別,決定完全參照「壽險業年金生命表」的死亡率為假設基礎。
但在三年後的第二次精算報告中,這個假設數字有所改變,精算單位決定將退休後公務員死亡率設定為「年金生命表的八八%」。
不公與錯誤來自制度本身
死亡率,代表某個年齡層民眾「活不到下次生日」的機率,當精算報告認定退休後公務員死亡率為年金生命表的八八%,代表精算單位依據公務員資料數據分析結果,認為公務員的死亡率只有國人平均數的「八八折」,壽命自然也會比整體國民平均數來得更長。
事實上,到民國九十九年的退撫基金第四次精算報告時,對公、教、軍人員的退休後死亡率假設,分別是年金表的八○%、七三%及七八%,又比之前減少許多。從這個角度考量,太早領退休金的公務員,能夠領取年金的時間長度,絕對又會比依據「國人生命表」的試算結果再多一截。
領到的錢變多、活得比一般國民更久,看到這裡,某種程度又像是掀起一場勞工與公務員階級對立的著力點,但必須強調的是,無論勞保或公務員退撫,所有的不公與錯誤都是來自制度本身,不該因此再對軍公教人員汙名化。
退休金議題爭論至此,尚未走到「理性討論」階段,族群之間的對立就已快速惡化。勞保要改,勞工立即把矛頭指向軍公教;而當輿論「點名踢爆」各項沒有法源依據的軍公教待遇福利時,又迅速引發「醫院獎勵金也沒有法源依據」之說,值得憂心的是,當三個月後行政院搬出勞保年金制度改革方案時,會不會引起更具破壞性的撕裂與抗爭。
在「非理性比較」之下,自然不易周延思考改革方向。舉例來說,行政院長陳冲先是明快拍板公務員年終慰問金大砍九成,但之後又表示「依財政狀況每年評估」,這意味政府並未清楚認知,既有潛藏負債對國家財政的長期傷害。
另一方面,勞工與不少立委要求「政府補撥勞保潛藏債務、並負最終支付責任」,但卻沒有同時關照到政府財政吃緊的現實,提出可行的財政解方,彷彿「只要政府肯擔保,就沒有改革問題」。
軍人退休年齡偏低,但原因是軍階任期有其上限,若要延後退休金領取年齡,必須配套思考如何兼顧退伍軍人在領取年金前的基本所需。(圖片來源/總統府提供)
政府須跨制度通盤檢討
凡此種種未經理性比較與周延思考的說法意見,每每倉促提出,只會不斷凌遲社會、模糊焦點,絕不可能形塑一套兼顧永續性與社會共識的退休金制度。
要順利走上改革之路,政府首先應以負責任的態度鮮明宣示:「為了下一世代,中華民國每一種退休金制度都不可能維持原樣。」在此同時,為了避免「減少給付」的預期心理造成退休金擠兌,政府也可強調「保留追溯空間」,改革後的新制適用範圍,將追溯到此時此刻。
其次,應立即建立跨族群、跨制度、跨領域的專業理性討論平台,以「專家會議」方式,通盤檢討現行所有退休金制度。
在「確保各項制度能夠自給自足」的基本目標之下,讓公務員的替代率比照國際合理水準,而非齊頭式的與勞工向下看齊;讓公務員各種優惠存款或補貼福利,能限制在合理替代率的「屋頂」之下,無論一三%還是一八%優存,都能被理性討論,而非民粹批鬥;讓勞保年金化後的給付條件適度下修,並盡速找到補撥缺口的合理財源,能夠找到補撥財源。
這些問題,都是改革的真正重點,但也都需要理性與專業的討論,才能找出問題答案。